衡山居民医保缴费要抓紧!过期多缴670元→
文摘
2024-11-30 11:45
湖南
各位城乡居民朋友
请注意!!!根据全省统一规定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工作将于2024年12月31日截止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及按国家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均属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1.个人缴费标准400元/人,财政补助标准670元/人。2.对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一、二级)、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给予50%资助。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2024年12月31日后再缴费,个人需缴纳1070元,且要等待3个月以后才能报销;如2025年断缴,2026年再缴的未连续参保人员也要等待3个月以后才能报销,每多断缴1年,再增加1个月。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大病保险可多报销1000元以上;对当年零报销的参保人员,第二年大病保险可多报销1000元以上。不会自行操作的可到乡镇、村(社区)医保服务站(点)代办缴费。新增参保人员须先到户籍所在乡镇、村(社区)医保服务站(点)或县政务中心医保信息窗口进行参保登记后再缴费。参保地一定要选择“衡山”!0734-5830333转1(县医保局)
0734-5819589(县税务局)
衡山县医疗保障局
衡山县税务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