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人!招聘协警、调解员、医院护理人员……

时事   2024-10-23 13:08   西藏  




2024年日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协助人员的公告

报名时间:10月22日至10月25日(10:00-13:00,16:00-18:30)

招聘人数: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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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日土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警务协助人员(以下简称:协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此次日土县公安局共招聘警务协助人员16名(均为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优先;

3.热爱人民警察事业,自愿从事警务协助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和管理,能够适应加班及夜班工作;

4.政治坚定,思想纯洁,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吃苦耐劳,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无违法犯罪前科;

5.年龄在18周岁到30周岁之间;

6.身高不低于1.65米,双眼裸视力在4.8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无纹身;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步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协警工作的。

(三)优先招聘的对象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人民警察配偶和子女、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日土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在同级条件下优先招聘。

三、招聘方式及流程

此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流程内容如下: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5日(上午10:00-13:00  下午16:00-18:30)

2.地点:日土县公安局政工监察室(三楼)

3.流程:本人到场报名。需提前填写《日土县公安局警务协助人员报名表》,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严格按照招聘条件报名,自身条件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自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将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本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所有应聘者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三)笔试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主要饱含政治理论、基本法律法规(重点考核交通法规)等相关知识。

(四)面试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形象等方面的情况。

(五)体能测试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按面试成绩确定。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全部达标的为合格。

(六)政审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合格人员发放政审表,应聘人员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审,并提交政审报告。若政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七)体检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统一组织,参照招录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条件,严格把关。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

3.注意事项:体检当日,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1寸免冠照1张、黑色签字笔。体检前勿食辛辣油腻食品,体检前一天20时不进食,体检当日不吃早餐、不饮水。

(八)递补

考生体能测试、体检、政审阶段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情形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举报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由日土县公安局签订《警务协助人员劳动合同》。

(十一)工资待遇

参照《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实行。

四、有关说明

1.本次招聘除缴纳体检费外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勿上当受骗。

2.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通知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

3.请自行打印和填写《日土县公安局招聘警务协助人员报名表》。

4.招聘警务协助人员岗位安排、取消或者终止等决定权由日土县公安局统一决定。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时,对涉及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事宜,应主动申请回避。

2.本人招聘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18889075949

日土县公安局

2024年10月22日





改则县人民医院招聘护理人员的公告

报名时间日期:10月21日至10月23日

招聘人数: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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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改则县人民医院护理工作需求,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充实护理工作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合同制护理工作人员

一、应聘条件

1.护理专业,中专或以上学历,已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有临床护理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2.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

3.具备良好的藏汉双语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有耐心、爱心和责任心。

4.身体健康,举止大方得体。  

5.具有一定的应变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采取报名、考试、面试、体检,公示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三个工作日内)

2.报名地点:改则县人民医院护理部,联系号码:13638970345 信箱:3792920398@qq.com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人员携带材料:毕业证、学历证、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网络报名者:提供上述材料PDF格式,备好,原件待审)。     

4.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各种证件要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资格。

5.报名、考试、面试、体检结束后,按公告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五天。





八宿县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报名时间:10月17日至10月23日(9:30-18:00)

招聘人数: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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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司法厅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专职人民调解配备工作方案>的通知》(藏司发〔2022年〕85号)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建立一支人员相对稳定、专业素质较高、敬业精神较强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八宿县司法局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招聘1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

一、招录原则和招聘方式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采取应聘考试的方式对求职人员进行考核,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择优录用符合条件人员。

二、招聘数量及职位性质

招聘八宿县专职人民调解员共1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身份为编外聘用人员,不占正式编制。分配计划为:白玛镇1人、夏里乡1人、拥巴乡1人、瓦乡1人、卡瓦白庆乡1人、拉根乡1人、林卡乡1人、邦达镇1人、吉中乡1人、郭庆乡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分裂;

2.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热爱公益事业,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调解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政策、文化水平,专业技能和调解能力;

4.优先招聘八宿籍2024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近三年以来的退伍军人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

5.热爱人民调解事业,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学习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近三年八宿籍全日制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调解工作经历、法律职业资格、法律专业背景人员及社会心理学专业者优先;

7.具有正常履职工作能力的。

8.具有履行高海拔岗位的身体条件,无基础性疾病。

9.服从司法局岗位调剂安排。

10.自愿与八宿县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二)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公职、党(团)籍和学籍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其他不适宜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情形。

三、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4000元,(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二)正式聘用后待遇

1.由工资和案件补贴构成,每人每月工资4000元(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人民调解以案定补补助。享受人民调解员“一案一补”,工作满一年后如无政策变化并经考核合格后续聘,用人员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30天等权利。聘用人员执行国家法定假日及双休制度;

2.伙食自行解决。

3.住房问题:由所服务乡(镇)解决。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截止。(上午9:30至下午18:00现场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需填写《八宿县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纸规格),近期同版免冠一寸蓝底照片3张。报考者需如实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报名一律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需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证明。

3.报名地点:八宿县人社局就业办公室。

联系方式:就业办(0895—4563028)。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资格初审于2024年10月24日18:00前完成。资格初审合格并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2024年10月25日在法治八宿、八宿人社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

(三)笔试(6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此次笔试考点设在八宿县中学内,考试时间2024年10月29日上午10:00-12:00

笔试内容:人民调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时事政治及国家大政方针、人民调解案例分析等。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法治八宿、八宿人社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

(四)面试(40%)

通过笔试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按照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均参加面试)。如达不到招聘比例要求,以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作为面试人选参加面试,面试地点设在八宿县司法局二楼会议室,面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藏汉双语表达能力测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

(五)考察政审

重点考察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体检工作

考察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补录工作

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空缺岗位,从报考人员的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两次。

(八)公示和确定

招录对象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合格等结果,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招录对象。

(九)录用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写书面总结,由八宿县司法局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六、退出机制

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薪酬待遇和各项补贴:(一)专职人民调解员自愿辞职的;(二)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用工条件的;(三)严重违反人民调解员管理规定,怠于履行责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签订劳动合同的专职人民调解员擅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五)年度考核与矛盾纠纷调处率和调解成功率挂钩,被评为不合格等次或连续2年被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六)因违法违纪不适合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七)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八)不服从司法局岗位调剂安排的;(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注意事项

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八宿县司法局在体检、政审和录用环节将电话告知本人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本公告由县司法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向县司法局咨询。

附:《八宿县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八宿县司法局

八宿县人社局

2024年10月17日





萨迦县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报名日期:10月23日—10月27日

招聘人数: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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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专职人民调解配备工作方案>的通知》(藏司发〔2022年〕85号)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一支人员相对稳定、专业素质较高、敬业精神较强的专职人民调解队伍,推动全县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满足全县各族群众的调解服务需求。经报请萨迦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面向社会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

一、招录原则和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政治立场坚定、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应聘考试的方式对求职人员进行考核,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最优者优先录用。招聘工作由萨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萨迦县司法局具体组织实施,萨迦县纪委监委、萨迦县县委政法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数量及职位性质

专职人民调解员8名,属聘用制人员。

三、工作职责

(一)承办调解县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的矛盾纠纷及乡(镇)调解委员会矛盾纠纷;

(二)协助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三)做好纠纷的受理登记、调查笔录(取证)、调解笔录、制作调解协议书、检查和督促生效协议书的履行、回访、归档和统计上报等工作;

(四)做好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尊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和宗教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十四世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重大政治原则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萨迦县户籍未就业大学生。法学专业、心理学专业的人员优先,年龄在22周岁至35周岁,身体健康,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善于沟通协调。(有较为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萨迦户籍2024年未就业应届大学生优先,有调解特长或有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

3.自愿与萨迦县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二)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公职、党(团)籍和学籍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3.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原因不宜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

五、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二类地区每人每月4000元(试用期一个月3000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4500元(试用期一个月3000元),含单位、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其它保险费用)+以案定补补助组成。专职人民调解员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并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制度,工作满一年享有带薪休假30天。

六、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办理入职手续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3日—10月27日

2.报名地点:萨迦县司法局人民调解指导中心(萨迦县颇章西路1号)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

4.报名所需材料:所有报考人员须提供萨迦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现场填写)、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蓝底电子照片。报考者需如实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报名一律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需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证明。

5.报名资格审查: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1日,公开招录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审查,应当说明理由。

6.领取准考证:考生准考证由公开招录领导小组统一制发,并通知领取;联系人:伦珠 13659511570

(二)笔试(占60%)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考务工作由招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文字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调解案例分析等内容。

2.笔试时间:暂定2024年11月4日,以电话通知为准。

3.笔试地点:司法局会议室(萨迦县颇章西路1号)

4.划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统一划定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原则上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面试(占40%)

1.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面试考官一般为3-5人。考官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人社局、县司法局人员担任;

2.面试以结构化为主(含调解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技能。总分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情况由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待定。

(四)政审及录用程序

1、体检

考试合格人员需向萨迦县司法局提供县级以上出具的健康体检报告或近三个月内有效的健康体检报告。

2、补录工作

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其他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3、公示和确定招录对象

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合格等结果,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招录对象。

4、录用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后,本人写出书面总结,由司法局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通过萨迦县司法局党组审批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七、离职

双方签订用人协议后,被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应履行以下程序:

1.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试用期需提前3日);

2.萨迦县司法局党组研究审批;未履行相应手续自行离职者,按照《劳动合同》内容追究法律责任。本公告由萨迦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联 系 单 位:萨迦县司法局办公室

咨 询 电 话:0892—8242664

举报监督电话:

0892—8242136(萨迦县县委组织部)

0892—8242433(萨迦县纪委监委)

0892—8242283(萨迦县县委政法委)

0894—8242055(萨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萨迦县司法局

2024年10月22日





洛隆县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报名时间:10月22日至10月29日(工作日9:30至13:00,15:30至18:00)

招聘人数: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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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昌都市司法局 昌都市财政局 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的通知》和《洛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县司法局的批复》等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一支政治能力较强、队伍相对稳定、专业素质较高、敬业精神较强的专职人民调解队伍,推动全县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全县各族群众的调解服务需求。经报请洛隆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面向社会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

一、招录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政治立场坚定、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应聘考试的方式对求职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综合成绩最优者优先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共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身份为编外聘用人员。 

三、岗位职责 

(一)协助洛隆县人民调解中心和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线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承办调处司法行政部门、其他相关单位或派驻机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交办的矛盾纠纷; 

(三)认真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在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和调查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通过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

(四)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注重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引导全县公民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私德 。

(五)认真做好纠纷受理登记、调查笔录(取证)、调解笔录、制作调解协议书,检查和督促生效协议书的履行、回访、归档和统计上报等工作 ;

(六)自觉接受司法行政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管理,严格遵守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规定,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 

(七)认真完成司法行政部门、人民调解中心和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分裂。 

2、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具备正常履行人民调解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热爱公益事业,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调解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专业技能和调解能力。 

4、懂藏汉双语,年龄在21岁以上,36周岁以内 。

5、专业要求:需取得全日制法学大类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优先;有从事司法行政及社会心理学相关方面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人员不予招聘 

1、正在服刑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结案的; 

2、开除公职或被行政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3、在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等各类考试中存在舞弊行为的; 

4、现任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和在职企事业单位人员; 

5、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6、其他原因不宜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 

五、录用 

政审、笔试、面试合格人员,由昌都市洛隆县司法局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六、招聘程序 

通过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察、政审、考试、体检、公示、录用等招聘程序,招聘相应岗位的专职人民调解员,经司法行政机关考察合格后聘任为专职人民调解员。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10月29日(工作日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26日及27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填写《洛隆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并由户籍所在地开展政治审查并盖章,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籍验证报告)(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纸规格),近期免冠一寸蓝底照片3张(含电子版),报名资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 

3、报名地点:洛隆县司法局二楼办公室。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于2024年10月30日18:00前完成。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2024年10月31日在“怒江新潮微洛隆”、“法治洛隆”、“洛隆人社”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并于当日18:00前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6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此次笔试考点设在洛隆县,具体笔试地点时间:2024年11月1日,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人民调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行政能力测试、时事政治及国家大政方针、人民调解案例分析等。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怒江新潮微洛隆”、“法治洛隆”、“洛隆人社”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 

(四)面试(占40%)

通过笔试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按照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均参加面试)。如达不到招聘比例要求,以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作为面试人选参加面试,面试地点待定,面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藏汉双语表达能力测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参加考察政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限内填报《洛隆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政审证明)内容,并自行前往负责考察政审的单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考察政审单位(部门)要认真负责做好考察政审工作,实事求是作出考察结论,考生需将已经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的政审表原件提交给洛隆县司法局。 

(六)公示和确定招录对象 

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合格等结果,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招录对象。 

(七)录用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写出书面总结,由洛隆县司法局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通过洛隆县司法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七、退出机制 

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薪酬待遇和各项补贴: 

(一)专职人民调解员自愿辞职的; 

(二)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三)严重违反人民调解员管理规定,怠于履行责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签订劳动合同的专职人民调解员擅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五)年度考核与矛盾纠纷调处率和调解成功率挂钩,被评为不合格等次或连续2年被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 

(六)因违法违纪不适合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 

(七)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纪违法违规情形。 

八、离职 

双方签订用人协议后,被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应履行以下程序:

(一)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试用期需提前3日);

(二)洛隆县司法局党组研究审批,未履行相应手续自行离职者,按照《劳动合同》内容追究法律责任。 

九、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自报名至考试期间,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怒江新潮微洛隆”、“法治洛隆”、“洛隆人社”微信公众号通知,由于关注不及时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网络资源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洛隆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895-4573256

扫码获取报名表





岗巴县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报名日期:10月22日—10月28日

招聘人数:8人

▲上下滑动阅览

为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司法厅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专职人民调解配备工作方案>的通知》(藏司发〔2022年〕85号)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一支人员相对稳定、专业素质较高、敬业精神较强的专职人民调解队伍,推动全县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满足全县各族群众的调解服务需求。经报请岗巴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面向社会补充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8名,招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和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政治立场坚定、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应聘考试的方式对求职人员进行考核,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最优者优先录用。招聘工作由岗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岗巴县司法局具体实施,岗巴县委政法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数量及职位性质

专职人民调解员8名。岗位均分配到县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各乡镇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

三、工作职责

(一)承办岗巴县“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乡(镇)“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受理的矛盾纠纷案件;

(二)协助岗巴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三)做好纠纷的受理登记、调查笔录(取证)、调解笔录、制作调解协议书、检查和督促生效协议书的履行、回访、归档和统计上报等工作;

(四)做好岗巴县“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乡(镇)“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分裂;

2.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热爱公益事业,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调解工作,善于沟通协调,具有较强的调解能力,身体健康,能适应调解工作需要;

4.年龄在21周岁至40周岁;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岗巴籍未就业大学生优先,法律职业资格、法律专业背景人员及社会心理学专业、有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二)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公职、党(团)籍和学籍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3.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原因不宜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形。

五、工资待遇

1.试用期待遇:试用期一个月,标准为每人每月3000元;

2.正式聘用后待遇=合同工资(每人每月3500元,含个人缴纳的五险费用)+“以案定补”补助组成。专职人民调解员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制度,工作满一年享有带薪休假30天。

六、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办理入职手续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2日—10月28日

2.报名地点:岗巴县司法局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

4.报名所需材料:所有报考人员须提供岗巴县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蓝底电子照片。报考者需如实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报名一律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需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证明。

5.报名资格审查: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9日,公开招录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审查,应当说明理由。

6.领取准考证:考生准考证由公开招录领导小组统一制发,并通知领取;联系电话:0892-8232060

(二)笔试(占60%)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考务工作由招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文字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调解案例分析等内容。

2.笔试时间:10月30日

3.笔试地点:岗巴县职工会议室

4.划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统一划定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原则上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面试(占40%)

1.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面试考官一般为3-5人;

2.面试以结构化为主(含调解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技能。总分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情况由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

(四)政审

参照公务员录用政审规程执行

(五)体检

1.考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六)补录工作

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其他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确定招录对象

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合格等结果,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招录对象。

(八)录用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写出书面总结,由县司法局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通过岗巴县司法局审批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七、离职

双方签订用人协议后,被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应履行以下程序:

1.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试用期需提前3日);

2.未履行相应手续自行离职者,按照《劳动合同》内容追究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岗巴县司法局

联 系 人:次央     加布

联系电话:0892-8232060 13659573695 18143208080

九、举报监督电话

0892-8232197(岗巴县委政法委)

附件:岗巴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xlsx  

岗巴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政审表.xlsx


岗巴县司法局

岗巴县人社局

2024年10月22日





吉隆县司法局关于公开补招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报名时间:10月22日至10月25日(10:00-13:00,15:30-18:30)

招聘人数:2人

▲上下滑动阅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藏党办发〔2021〕6号)精神,加快推进吉隆县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按照《吉隆县关于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方案》,现面向吉隆县籍,2024年应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公开补招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补招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聘原则及补聘方式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由县司法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采取面向社会公开补聘方式合法合规地组织开展。

二、补聘数量及职位性质

补聘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萨勒乡、宗嘎镇各1名,职位性质属于聘用制人员。

三、补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报考岗位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热爱公益事业,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调解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法律知识、政策水平、专业技能和调解能力。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文字表达、专业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法律专业背景人员优先录用。

四、限制条件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公职、党(团)籍和学籍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3.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原因不宜从事招聘工作的。

五、工资待遇

1.薪酬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正式聘用后工资:专科学历3500元/月,本科学历4000元/月。

2.案件补贴: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人民调解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政法〔2019〕3号)和《西藏自治区人民调解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藏司发〔2020〕12号)落实“一案一补”,鼓励专职人民调解员通过积极参与纠纷调解,获取相应补贴,实现纠纷化解率和个人待遇的双提升。

3.休假待遇:工作期满1年后每年享受30天的带薪休假

六、补聘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10月25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下午18:30)。

(2)报名地点:吉隆县人社局就业办(一楼最左侧办公室)。

联系人:晋美旺姆 18289020595

(3)报名方式: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资料:所有报考人员须提供吉隆县人社局招聘人员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蓝底2寸电子照片。报考者需如实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报名一律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需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证明。

2.考试

(1)笔试(占50%):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考务工作由吉隆县人社局、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占50%):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具体负责,面试考官一般为3-5人。考官由吉隆县人社局、司法局工作人员担任。

(3)结果公示。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人员名单统一在吉隆县发布公众号上予以公示。

吉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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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丨许斯琦
编辑丨黄慧英
来源丨日土县公安局、改则县人民医院、八宿人社、萨迦县就业创业、法治洛隆、岗巴县发布、吉隆发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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