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补贴又来了!

时事   2024-10-19 12:33   西藏  


日喀则市拉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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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桑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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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以旧换新”活动各项要求,紧抓2024年第四季度消费旺季有利时机,全力开展消费品(家电、家装)以旧换新活动。现将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及执行单位

指导单位:山南市商务局

主办单位:桑日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桑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局)

执行单位:山南市班智达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京东家电)

二、活动时间

2024年10月15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补贴有限,限购先得,资金兑付完成则活动提前结束)。

三、活动内容

1.补贴对象

对全县个人消费者向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交售废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予以补贴,单独购新不具备活动参与资格。

2. 补贴标准

①家电类补贴

八大类以内的产品: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包含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洗烘一体、烘干机)、电视(含激光电视)、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电脑(品牌机,不含组装机、不含平板电脑)、热水器(含电热水器、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8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八大类以外的产品:对个人消费者购买8类家电产品以外的家电产品(手机、平板电脑等),按照《西藏自治区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藏商发〔2024〕166号)《西藏自治区商务厅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藏商发〔2024〕187号)标准和要求可享受补贴;满500元减100元、满1000元减200元、满1500元减300元、满2000元减400元、满3000元减600元、满5000元减1000元、满7500元减1500元。

注:同一品类之间无需一一对应,如旧冰箱可以置换新电视机、旧手机可以置换新电脑,但家电和3C数码产品之间不可互换。    

②家装类补贴

10类家具产品包含床架、床垫、沙发、衣柜、书柜、橱柜、电视柜、餐桌、椅子、茶几;22类厨卫产品包含蒸烤箱、微波炉、洗碗机、消毒柜、电饭煲、咖啡机、面包机、酥油茶打茶机、净水器、空气净化器、扫地机器人、吸尘器、投影仪、智能门锁、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晾衣架、智能淋浴、浴霸、集成水槽、挂烫机(含电熨斗)、吹风机、电动剃须刀;3类建材产品包含地板(含地砖)、家用安全门、灯具。按照《西藏自治区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藏商发〔2024〕166号)《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藏商发〔2024〕187号)标准和要求可享受补贴;满500元减100元、满1000元减200元、满1500元减300元、满2000元减400元、满3000元减600元、满5000元减1000元、满7500元减1500元。

注:同一品类之间无需一一对应,如旧冰箱可以置换新电视机、旧手机可以置换新电脑,但家电和3C数码产品之间不可互换。

四、申领补贴材料要求。

请参与活动的消费者在购物时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完成交易后将所需材料照片按照要求提供。

所需具体材料如下:

1.家电以旧换新资料(照片)(1)消费者本人身份证(正反面);(2)向商家交售的旧家电外观;(3)旧家电回收凭证;(4)《桑日县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申领表》,需消费者本人签字捺印;(5)新购家电外观。(6)购新发票。

2.家装厨卫以旧换新资料(照片)(1)消费者本人身份证(正反面);(2)向商家交售的旧家装厨卫产品外观;(3)旧家装厨卫产品回收凭证;(4)《桑日县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家装厨卫以旧换新补贴申领表》,需消费者本人签字捺印;(5)新购家装厨卫产品外观。(6)购新发票。

五、退款规则   

退款规则因活动形式特殊,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不可退款,请确认无误后再交易。

六、注意事项

(一)参与企业需对每笔订单按照交易金额开具发票; 

(二)参与企业应对每一笔交易的真实性负责,需按要求严格登记好商品出库单;商品签收时消费者需当面确认商品完好性并签署《消费者不得转售商品承诺函》(不可代签); 

(三)企业需对旧物去向负责提供回收证明,保证废旧资源循环利用,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3C数码产品企业需提供西藏自治区内真实有效的终端串号溯源信息,并现场拆机、激活;

(五)严禁虚假交易、拆单交易、远程交易;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或传播套取政府惠民消费补贴信息;严禁参与企业变相加价、以次充好、利用虚假旧物照片骗取补贴、代收款/代开票/代刷卡/多开票/虚开票、不予核销、提前收集消费者资料挤占名额、消极处理消费投诉以及其他违禁的违规违法行为;

(六)如商家因未细读活动规则,对消费者未做好活动规则解释工作,而造成消费者投诉,以及对活动开展产生负面影响,由活动商家自行承担责任。若有违规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本细则提到的内容),一经查实,由企业承担全部责任,退回本活动已享受的全部补贴资金并赔偿消费者损失,2年内不得参与本县同类型促消费活动,相关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主办单位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举报电话:0893-7313177  7312137  

产品咨询电话:13298936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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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丨张琼喻
初审丨黄慧英
编辑丨拉珍
来源丨嘉惠多多数智、网信桑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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