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公安局关于拟返还冻结资金的通告

民生   2024-09-04 22:39   陕西  

佳县公安局关于

拟返还冻结资金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之规定,我局拟对侦办的两起诈骗案件被骗冻结资金办理返还,现予以通告。

1.我局立案侦办的“刘某被诈骗案”(案件编号:A6127290500002022100008)被冻结涉案账户6217******0025(户名:宋海贺,开户行:浦发银行长春高新支行),冻结金额人民币66500元。现受害人刘某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的申请,由于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时间截记载无法直接溯源受害人,按照受害人被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经计算,拟对本案受害人刘某办理资金返还人民币14102.4元。(实际以银行到账金额为准)。

2.我局立案侦办的“谢某瑞被诈骗案”(案件编号A6108280300002023060005)被冻结涉案账户6221******8714(户名:陶晓峰,开户行:江苏银行无锡振华支行),冻结金额人民币4000元。现受害人高某霞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的申请,由于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时间截记载无法直接溯源受害人,按照受害人被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经计算,拟对本案受害人高某霞办理资金返还人民币3526元。(实际以银行到账金额为准)。

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受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还有异议的,请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随带相关证明材料到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反诈中心办理,逾期将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高警官

联系电话:0912-6734146

地址:陕西省佳县佳芦镇黑龙庙拐129号


                

佳县公安局  

2024年9月4日

来源:佳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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