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9日上午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余永俤主持会议。
福州市台江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副区长林辉受区政府委托作的《关于<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老旧小区物业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副区长苏林受区政府委托作的《关于传统商贸业态提升发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郑寅球受区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审计局局长陈清受区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23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郑寅球受区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林争受区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24年1-7月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查和批准2023年区本级决算(草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区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提请审查和批准2024年区本级预算调整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草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区本级预算调整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草案)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对《关于2023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4年1-7月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区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24年区本级预算调整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草案)的报告》等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审议意见。会议决定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由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负责整理后送交区政府研究处理。
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州市台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3年度区本级决算(草案)的决议》《福州市台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4年区本级预算调整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草案)的议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福州市台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福州市台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福州市台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福州市台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台江区第十八届人大代表的决定》和《台江区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补选工作领导小组及街道工作组名单》,补选代表选举日定为2024年12月5日。
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免议案。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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