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摘   2024-11-15 15:15   江苏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苏财教(2024)82号)和《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精神,按照《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南林学〔2021〕78号)要求,现将2024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01

资助对象

1.学校认定的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含休学)。

2.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

02

资助标准

1.资助档次分为2700元、3700元、4700元三档。

2.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脱贫之日起五年过渡期内)按最高档次标准资助。

3.退役士兵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03

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04

评审程序

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学院初审、学校审定、上报”的程序进行。

05

发放工作

1.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一次性评定结束后,将按1350元、1850元、2350元标准在2024-2025学年的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两次下发。

2.本次国家助学金将直接发放至受助学生的学费银行卡中(在学校财务系统中与学号关联的银行卡),学校不会以任何形式向学生索要验证码、银行卡密码等信息,请提醒学生提高防范意识,谨防诈骗。如学生银行卡有丢失或变更的情况,请及时到财务处进行卡号登记;如银行卡未激活的,请尽快激活。

3.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若有弄虚作假或奢侈浪费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受助资格,追缴已发资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温馨提醒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时查看学院通知。校大学生资助中心设立了专门的学生意见反馈渠道,在国家助学金评定期间如有异议,请反馈至学生工作处大学生资助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513室),联系电话:025-85427288,电子邮箱:dxszzzx@njfu.edu.cn。


END

排版 | 孟玉莹

审核 | 姜丽君

责编 | 姚海静

南林资助中心
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资助中心成立于2002年,隶属于学校学生工作处。主要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等工作,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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