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民事诉讼法领域相关法律问题汇总(第一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是规范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规则。2023年9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小编将法信公号近3年民事诉讼法领域的文章汇总成了专题,方便大家搜索、学习~
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行为主体故意破坏和扰乱正常的诉讼秩序,妨碍民事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罚款是指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人所采取的强令其在指定期间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强制措施。
其他组织,是公民和法人之外的一种民事主体。《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赋予其他组织以诉讼法上的主体资格,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应诉,独立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确立的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赋予了第三人对错误生效裁判的救济途径。第三人撤销之诉意味着对已生效裁判的效力进行评价,打破已经稳定的法律关系,是对判决的终局性和稳定性的挑战。第三人撤销之诉作为一种事后救济途径,不同于普通民事诉讼,其起诉条件应当被严格限定。实践中,法院如何认定民事诉讼中第三人撤销之诉起诉的主体条件?
代表人诉讼是指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时,由众多的当事人推选出代表人代表本方全体当事人进行诉讼,维护本方全体当事人的利益,代表人所为诉讼行为对本方全体当事人发生效力的诉讼制度,属于群体性诉讼的一种形式。
为减轻当事人和法院不必要的诉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合并审理制度,从而提高诉讼效率,节约诉讼资源,并防止法院在处理有关联的案件问题时出现相互矛盾的裁判,以保障法院裁判的权威性。
2021年修正的《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因当事人一方生活或生产的急需,在作出判决之前,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一方当事人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款项或者特定物,或者停止或实施某些行为,并立即执行的法律制度。民事诉讼中有关先予执行的裁判规则有哪些?
虚假诉讼,通俗地说就是“打假官司”,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以规避法律法规或政策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采取恶意串通、虚构事实等方式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
来源:法信,供普法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