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司法厅和省疾控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工作的通知》(皖疾控监督秘〔2024〕19号)的有关规定,我委受省卫生健康委委托,组织开展了安徽省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卫生健康法律知识(蚌埠考点)统一考试工作。现按通知要求,对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于公示时间内(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向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科(政策法规科)反映,电话:0552-4125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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