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凌晨,承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承高速指挥分中心接到举报称,刚刚有一辆小型车在大滩收费站逆行上了高速。
接举报后,指挥中心值班民警立即行动,经过细致排查取证,最终锁定该辆小型越野客车。因为是夜间,为避免意外发生,交警第一时间给司机打电话,却没有接。后来了解到,司机在行进不远后发现逆行,便掉头原路返回。此前,交警已将其在匝道逆行的交通违法行为,录入非现场交通违法系统。该车驾驶员将被处以罚款200元,并处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的行政处罚。
承德交警提醒广大车主,高速公路上车流大、车速快,逆向行驶是极度危险的,极易迎面撞击正常行驶的车辆,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则造成车毁人亡,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来源:承德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