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承德各地法院强势出击,剑指“老赖”,引发网友广泛关注!近日,又有法院出手了,战果显著!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执行实施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11月21日,根据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行动部署,承德县人民法院与双滦区人民法院高效联动,在承德县区域内开展第四季度“紫塞利剑”交叉集中执行行动。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高效开展,承德县人民法院与双滦区人民法院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以小标的终本案件、涉民生案件、涉营商环境合同类案件为执行重点,共计梳理出38个案件纳入此次交叉集中执行行动。行动前,各执行团队提前梳理线索、摸排情况、沟通联系,逐案制定行动预案,为打出执行声势奠定基础。
凌晨6点半,两家法院干警在承德县人民法院列队集合,整装待发,随着一声令下,32名执行干警分4路分别奔赴各个乡镇。行动中,两地法院执行干警团结协作,共同进村入户查人找物、查扣财产、张贴公告,并根据现场情况合理调整执行方案,将释法明理与强制措施相结合,有力打击了被执行人嚣张气焰,做到了善意文明执行与强制执行同向而行、同频共振。
据悉,本次集中执行共拘传16人,拘留2人,执行完毕4件,达成和解14件,执行到位金额26.8万元,形成了强大执行声势和震慑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法院及承德中院对集中执行工作的安排部署,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维护司法权威。11月21日,承德中院与双桥法院结对开展第四季度“紫塞利剑”集中执行行动。两级法院执行干警汇聚一处,市中院执行局实施处处长毕国峰现场指导,双桥法院三级高级法官李蒙亲自调度,执行行动开展有力,圆满执结骨头案,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晨光破晓,寒风凛冽,两级法院30余名干警分乘10余辆警车赶赴执行现场。执行行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及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并邀请公证人员全程公证,录音录像。
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按照分工安排,依法依规,有条不紊地开展腾退工作,规范有序对房屋内财物进行检查、清点、装箱、封存。历经六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涉案房屋被依法腾空。
看着腾退一空的房屋,申请人满怀激动的为执行干警送上锦旗一面。见证此次集中执行的人大代表也对此次行动给予充分肯定、高度认可,他表示“两级法院为切实执结骨头案,汇聚多方合力,全力以赴,尽‘执’履责,扎扎实实为群众解决‘烦心事’,成绩有目共睹!”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不仅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同时也强力彰显了法院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决心。双桥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克难奋进,久久为功,全力破解执行工作中的难点与堵点,充分释放“协同执行”效能,用实际行动加快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按照上级法院关于加强执行实施案件规范化管理采取集中行动的统一部署,11月21日,宽城法院联合平泉法院开展第四季度“紫塞利剑”交叉集中执行统一行动。
本次行动以司法为民为导向,重点围绕小标的终本案件和涉民生案件展开。清晨7时许,宽城法院执行局局长关峰一声令下,执行干警便按照既定方案兵分两路,火速奔赴执行现场。执行过程中,干警们根据案件类型特征、执行现场情况和被执行人反应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合理调整执行方案,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被执行人及其家属释法明理,敦促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又适时采取强制措施,展现司法威慑力,最大限度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出动干警31人,车辆9辆,拘传6人,执行和解5件,执行完毕7件,执行到位38.062万元。
下一步,宽城法院将继续发挥“交叉执行”这把执法利剑作用,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利用线上线下一切合法合规的执行手段,促使生效法律裁决得以兑现,以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异地执行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中的一个棘手问题,由于不熟悉当地环境、信息掌握有限以及当地相关部门和人员的配合程度等因素,往往会影响执行工作的效率。近日,平泉法院执行局认真分析研判后,制定了周密的执行方案,并在当地法院的鼎力协助下,成功完成了一次跨越南北的执行行动,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承德某公司与上海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裁判文书确定上海某公司违约并承担违约金45983.70元。然而文书生效后,上海某公司始终并未履行其义务。
2024年5月20日,申请人承德某公司向平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法院进行了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但未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承办人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敦促其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在执行过程中,经调查被执行人工厂正在生产中。于是,2024年10月9日,平泉法院执行局迅速行动,前往上海实地调查被执行人。
考虑到异地执行的复杂性和距离因素,平泉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秀艳立即与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并出具相关协同执行的手续。嘉定区法院执行局领导迅速响应,派出两名法警和两辆警车一同前往目的地。到达现场后,他们协助平泉法院干警向被执行公司工人释法明理,并顺利查封了被执行人工厂内的两台机器,圆满完成了执行强制措施。
“青山一道同云雨,明月何曾是两乡”。此次跨越南北的异地执行行动,充分体现了“全国法院一盘棋”的工作理、和强化执行大局和形成执行合力的决心。平泉法院执行局将继续深化司法联动机制建设,打造高效执行“组合拳”,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近日,滦平法院执行干警得知被执行人某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在山西省太原市,法院干警秉承“虽远必执”的理念,驱车前往山西太原,成功找到被执行人,收回部分执行款,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据悉,原告某公司与被告某某公司签订了采购合同,因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法院判决,被告需向原告支付经济损失9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给付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某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同时执行干警曾多次联系某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其人远在外地,拒不接听电话,也不履行还款义务,又因某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居无定所,执行干警难以掌握其行踪。面对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的状况,该案一度陷入僵局,但执行干警始终没有放松对案件的关注度。
2024年10月,滦平法院执行局得知某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山西省太原市的某公司。为防止再次“失联”,执行干警当即出发,日夜兼程,于第二天上午赶到了太原市。
随后,滦平法院执行干警找到了某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后果。但其表示:现在实在是没有能力足额偿还。
面临如此困境,执行干警排除万难,仍秉承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积极组织双方沟通,两天后,申请执行人同意先给付一部分,剩余金额分期给付,最终某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缴纳了22万余元的执行款,并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长期和解协议。
滦平法院执行局在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通过组织调解等方式最大程度化解双方矛盾,最终顺利地为申请人收回了部分欠款,圆满地完成了此次执行任务,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承德各地法院这一次又一次的行动
让很多网友看到都大呼“解气”!
接下来还会有什么行动?
我们一起拭目以待!
来源:承德中院、双桥区法院
双滦区法院、平泉市法院
宽城县法院、承德县法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