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10点开始!洛阳市发放400万元消费券…

民生   2025-01-23 21:09   河南  
  不用抢直接花。23日,洛报融媒记者从洛阳市商务局获悉,为全力冲刺一季度经济“开门红”,24日10时,洛阳市将开始发放第一期新春商贸消费券。符合满减标准的,消费者登录云闪付平台“出示付款码”支付结算,即可享受立减。

  据悉,本次消费券分为新春购物消费券和新春餐饮消费券2个类别,分别投入财政资金200万元,活动分为两期,所有在洛人员(包括外地在洛人员)均可使用。

使用时间


  第一期:活动时间自1月24日至2月2日,每日10:00至23:00;

  第二期:自2月3日至2月12日,每日10:00至23:00。

使用方式


  通过“云闪付App”搜索“洛阳新春消费券”或“洛阳消费券”,点击进入活动页面即可查询活动当日剩余消费券数量。在有消费券剩余的前提下,符合满减标准的,点击“出示付款码”支付结算,即可享受立减。如同时满足多个满减优惠标准,按最高优惠进行满减。

发放数额及使用标准


  第一期:发放新春购物消费券和餐饮消费券各100万元。
  1.新春购物消费分为20元、50元、100元等3种面额,可用于年货、衣物等各类购物消费;
  2.新春餐饮消费券分为20元、50元、100元等3种面额,可用于年夜饭、团圆饭等各类餐饮消费;
  3.核销期内购物和餐饮消费券每日均匀发放;
  4.活动时间内,到参与活动商家消费满100元可减20元、满200元可减50元、满400元可减100元。

  第二期:视第一期核销情况适时调整。

使用范围


  全市范围内参与活动门店均可使用,第一批参与门店详细名单附后,消费者可登录云闪付平台活动页面查询参与活动门店信息(陆续更新中)。
(点击放大查看)

使用规则


  1.所有在洛人员(包括外地来洛人员)均可申领,每人每期购物、餐饮消费券分别只能使用一次;
  2.消费券可在洛阳市域内参与活动的零售、餐饮等消费场景使用,参与商家由银联云闪付根据商家在平台备案情况进行勾选,须支持消费券发放平台付款方式。
  3.消费券可与商家提供的打折、减免券叠加使用。
  4.消费者在活动商家使用消费券时,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
  5.如订单发生退款,则消费券补贴金额原路返还。
   6.消费券不可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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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贾臻 通讯员 闫利涛 乔安新
编辑: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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