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昭阳公安分局交通管理二大队关于对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机动车驾驶人拟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告

政务   2024-10-14 19:51   云南  


以上驾驶人,因你超期未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我大队通过多方联系,仍无法与你取得联系并履行当面告知义务,为确保你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现以公告方式告知。

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你可以到昭阳公安分局交通管理二大队依法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联系人蒋警官、黄警官

联系电话:0870-2166463


昭阳公安分局交通管理二大队

2024年10月14日         


签发丨吴勇

审核丨郎学伟
编辑丨陆航
供稿丨交警二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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