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省司法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厅党委书记、厅长谢又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全面回顾了党的十八大以来边疆治理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为推动边疆地区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厅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基层治理的底线要求,自觉服从和服务全国边疆治理大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广大党员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边疆治理的战略部署,立足司法行政职责职能,深入实施“石榴籽”教育工程,扎实开展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教育,统筹抓好边疆地区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以主动创稳新成效护航全省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社会治理,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助推主动创稳”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指导民族和边疆地区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发挥作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基层法律服务,不断提升边疆地区基层治理效能。要深化法治宣传,持续推进民族宗教领域和边疆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结合我省边疆地区实际,深入推进“法律八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主题普法活动,开展“宪法边疆行”活动,不断提升农牧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要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大力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区域合理流动,有针对性地在民族边疆地区、偏远农村探索建立流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不断增强民族边疆地区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厅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在厅工作的二级警务专员,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派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各局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