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译 | 孟凌霄
作为“非升即走”制度的起源地,美国哈佛大学近期惹了众怒。该校文理学院规定,包括研究员、讲师、辅导教师和教学助理在内的非终身轨教职人员,最多任教8年,只有极少数情况例外。
今年春天,哈佛大学非终身轨的教师组织起来,成立了一个捍卫自身权益的工会组织——哈佛大学学术工作者工会,旨在与校方协商提高工资、改善福利,从而创造更好的工作条件。
反对者众
据统计,哈佛大学约有6000名非终身轨教职人员,即以短期合同聘用的学者,其中大部分合同不可续签且有时间限制。
此前,由哈佛大学非终身轨教职人员等组成的“有限任期工作组”,针对该校文理学院341名教职工、学生和校友进行了一项调查。结果显示,91.2%的受访者表示支持终结该学院教师的有限任期政策。
这份长达46页的报告显示,受访者认为有限任期在多方面具有负面影响。超过2/3的受访者表示,有限任期阻碍了协作和跨学科工作。有限任期对当事人与同事的关系、教育质量、教师群体的多样性、教师职业发展和心理健康产生了负面影响。该政策使哈佛大学在与其他常春藤联盟高校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在哈佛大学一位意第绪语教师看来,现行的有限任期政策“残酷、具有破坏性、荒谬”。另一位语言和文化教师表示,这种政策不仅对教师有直接影响,也会损害学生的权益,让他们失去导师和推荐人。
工会抗争
哈佛大学学术工作者工会的官网显示:“我们的工作在推动哈佛成为世界领先的研究和教育机构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我们相信,组建工会能够让我们与哈佛协商提高工资、改善福利,从而给我们创造更好的工作条件,为学生和学校持续提供高质量的教学和研究。”
此前,美国部分高校成立了相关工会,经过谈判争取到可观的权益。例如,从2018年开始,福特汉姆大学的非终身轨教职人员工会取得了以下成果:一是前3年的工资中位数增加13%;二是所有工作已满5年的全职教职工可以拥有为期两个学期的学术带薪休假。
再如,2022年,经哥伦比亚大学工会谈判,博士后底薪上调为6万美元、助理研究员底薪上调为6.61万美元。调整后的博士后底薪成为纽约市最高的博士后底薪。
由于工会与学校的正式谈判需要一段时间,哈佛大学学术工作者工会希望在达成首个共识协议前,暂停解雇有限任期教师。对此,哈佛大学管理人员表示,他们不会在正式的集体谈判之外处理这个问题。这一拒绝可能意味着更多教师将在谈判的不确定期内被解雇。
制度起源
实际上,“非升即走”制度起源于哈佛大学。
18世纪前,哈佛大学的教师职位分为教授与助教两种类型,前者从校外招聘,属于永久职位;后者通常由本校毕业生担任,在7年任期后可以续约。在1716年和1760年的两次助教任期制度改革后,助教的任期规定为最长8年,期满后需视情况决定是否续聘。这可以说是“非升即走”制度的雏形。但当时,任期后离开学校并非强制措施,期满多次续约成为常态。
直到1860年,哈佛大学要求在一定任期后,教师继续任教的前提是职称晋升,由此形成了“非升即走”规则。此后,陆续有美国高校借鉴这一聘任制度,而美国大学教授协会推广了这一制度。
至今,“非升即走”制度已成为不言自明的规则,但由此产生的一系列问题仍值得深思。如在考察期内,学术人才能否充分展示学术才能、外在考核压力是否超越内在驱动力、科研环境是否提供充足保障等。
《中国科学报》 (2024-11-21 第2版 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