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电诈“工具人”?是否涉及违法犯罪?
电诈“工具人”是一种比喻,是对帮助电诈团伙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相关人员的统称。
电诈手法多种多样,电诈“工具人”也种类繁多。电信网络诈骗各环节都需要“工具人”,有供卡类、金融支付工具类、转移案款类、提供通信技术支持类等不同类型的“工具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工具人”具有犯罪的故意、过失,则构成帮信罪、诈骗罪共犯。
诈骗分子雇佣地推人员,印刷张贴带有二维码的涉黄小广告,引诱受害人下载涉诈APP实施诈骗的行为。
通过传播虚假广告信息链接到微信群、朋友圈等,或是发送诈骗短信给指定电话帮助诈骗分子引流实施诈骗的行为。
利用在路边赠送小礼品的方式,吸引行人扫码或者是拉人建群,帮助诈骗分子引流实施诈骗的行为。
诈骗分子招募兼职“话务员”,要求以固定话术剧本,冒充客服人员拨打指定电话,并将受害者引流给诈骗分子的行为。
用户通过非官方平台的慢充方式充值话费、电费、燃气费时,诈骗分子会修改充值链接,将充值订单与涉诈充值订单进行替换,从而转移非法资金的过程。
来源:“公安部刑侦局”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