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
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
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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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25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要求
(一)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从广东省应征入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的人员;
2.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含保留学籍的学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考查及报名办法
(一)考查办法。考生免予参加文化课考试,招生院校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综合学校办学条件、考生报考规模,制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下称综合考查,其中三二分段专升本考生参加基本素质考核及专业能力考核)方案,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考生,免予参加文化课考试及综合考查(三二分段专升本考生免予参加文化课考试及专业能力考核)。
(二)报名办法
1.预报名时间。预报名分两个时段进行,第一时段(2025年1月6日09:00-13日18:00)仅为2025年1月之前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名,本时段不受理2025年春季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名。
第二时段(2025年3月10日09:00-12日18:00)仅为2025年春季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名,本时段不受理其他时间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名。
在相应预报名时段,考生须登录“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http://www.eeagd.edu.cn/ptzsbks)预报名,获得预报名号。考生提交报名资料后,省招生办网上完成学籍和学历初审。考生须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初审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可参加资格复审。初审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可重新补充相关材料提交审核或以普通考生身份报考普通专升本(不免试、不单列计划,下同),每位考生最多可以重新提交审核3次,并须在相应时段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网上报名截止后,省招生办不再接受补报名申请。
2.预报名方式。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方式与普通专升本其他考生一致,详细请查看《关于印发〈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粤招办普〔2024〕50号)(下称《工作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将以下资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须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清晰),供报名审核:
(1)户口本(首页、本人姓名页);
(2)身份证正反面;
(3)退出现役证;
(4)专科毕业证;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但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还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
(5)考生须依据《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体格检查表》的规定,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填报志愿开始前将体检结果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体检表有效期:2025年1月1日至填报志愿第一天);
(6)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退役士兵考生,须按规定上传立功登记表、立功证书或团级以上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退役士兵资格及立功材料审核。报名结束后,省招生办将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及立功材料分送省征兵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由省招生办公示后(公示期十天),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资格,并派发正式考生号;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
部分还未取得退出现役证的2025年春季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可先凭介绍信、退役证明等部队出具的相关材料到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接收,再凭介绍信或退役证明等相关材料及时参加第二时段报名。在录取前取得退出现役证的,需及时上传报名系统;录取后取得退出现役证的,需在入学后交录取院校核验。
(三)注意事项
1.第一时段报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可以普通考生身份同时报考我省2025年普通专升本。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阶段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普通专升本投档录取。
由于第二时段报名时,我省2025年普通专升本报名已经结束,参加第二时段报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能兼报普通专升本。
2.从2022年起,对享受免文化课考试政策被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3.对弄虚作假获得报名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及其他不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坚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四)综合考查。省招生办在3月17日前根据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人数足额安排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总计划,并分院校下达。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的考生须在3月20日-3月22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选择填报拟参加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
每位考生最多可填报5个拟参加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不需填报具体专业。部分院校专业组可能有前置专业要求和身体条件要求,考生填报前,务必要通过登录学校招生网站等方式仔细查阅相关院校招生简章中对院校专业组的各项要求。如因不符合院校专业组前置专业或身体条件要求而导致后续的填报志愿无效或投档后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名系统会动态更新各院校专业组报考人数,考生在截止时间前可不限次数调整院校专业组,调整截止时间与填报截止时间一致,考生最终填报的院校专业组以填报截止前最后一次提交的为准。填报截止后,省招生办不再接受调整院校专业组申请。
填报拟参加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截止后,省招生办将各院校专业组报考名单发给各招生院校。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各院校专业组最终报考人数,根据招生院校招生简章要求缴费(综合考查报考费由招生院校收取,报考费40元/科),并参加综合考查。
(五)填报志愿及投档录取。2025年普通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填报安排在综合考查成绩公布后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我省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工作在普通专升本录取前进行,待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工作完成后,再进行普通专升本录取工作。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阶段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面的投档录取。
(六)其他。实施过程中,如教育部对相关政策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三、科学设置前置专业要求,妥善做好招生计划安排工作
(一)确定招生专业。原则上,各招生院校202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均需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并于2024年11月25日前登录“广东省普通高校专升本管理系统”(下称管理系统),结合本校招生实际,分院校专业组编报招生专业。
招生院校需按综合考查内容要求、招生基本条件(含考生体检要求、前置专业要求等)相同的招生专业组成一个院校专业组。综合考查内容要求相同,但前置专业要求、体检要求不同的专业,原则上须编制为不同的院校专业组。
院校在编报招生专业时,须参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相关规定,科学设置体检要求、前置专业要求等条件,并在学校招生简章中公布。
(二)前置专业要求。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各招生院校的前置专业要求需根据本科专业培养计划和办学要求等科学设置,因专业目录调整已取消或改名但培养目标方向和教学内容相近或相同的专业需纳入要求,不得仅按最新的专业目录设置。如有增补,须在学校网站公布,并报省招生办,第一时间置入报名系统。
(三)做好招生计划安排。省教育厅将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办学条件和考生人数下达分学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生计划。各招生院校应积极扩大申报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在省教育厅下达招生计划后,按院校专业组模式合理安排分专业招生计划,并登录“管理系统”进行设置。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占用下达的招生计划。
四、认真制定院校招生简章,做好院校综合考查工作
(一)制定招生简章。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规定合理制定本校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简章。在招生简章中,要明确计划的使用原则,综合考查的方式、内容、时间及其他要求,确定专业录取方式和原则等;并按规定及时将招生简章上报省招办备案和向社会公布。
综合考查时间安排在2025年3月25日至4月24日期间进行,具体时间由院校在上述时间范围内自行确定后,置入管理系统,并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
退役大学生士兵需登录拟报考院校招生网站查看招生简章公布的综合考查要求,在2025年3月20日至3月22日期间选报拟参加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并按要求参加综合考查。退役大学生士兵要结合自身实际及院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业、招生计划、前置专业要求等情况,在5个院校专业组的范围内,尽量填报多所院校,以增加被录取机会。
(二)投档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投档录取不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在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合格基础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到低检索,成绩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报考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简章规定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退役大学生士兵只进行一次投档录取,原则上不进行征集志愿或调剂,考生须合理报考,避免滑档。
五、安全规范做好综合考查组织工作
招生院校必须严格按照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有关规定做好综合考查命题工作,严格综合考查组织工作,切实保障综合考查公平公正。
(一)做好综合考查命题工作。综合考查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各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综合考查命题、试题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要成立以学校负责同志任组长,由教务、招生、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的综合考查命题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认真做好综合考查命题各项工作;要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保密法》《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健全完善综合考查命题工作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加强保密室和保密值班人员管理,命题组卷工作应在保密室内的命题区域完成,坚决杜绝泄题泄密、命题制卷错误等事故发生,确保试题试卷安全。对因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而导致发生泄密案件、试题试卷错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并在学校招生计划、教学专项资金等安排上作为扣减因素。要高度重视命题人员选聘和管理、命题原则和要求把握、试卷安全保密、试卷印制和保管及运送等环节,精心组织,严格管理,严肃纪律,确保命题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各招生院校及院系不得举办或授权举办任何形式的普通专升本考试培训班。严禁教师、职工、工作人员在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开展或参与与综合考查相关的培训和参与编写考试辅导教材,严禁通过任何机构,以任何形式招揽生源。
各院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对综合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综合考查试卷由招生院校保存3年,省招生办将在保存期内进行抽查。
(二)做好综合考查考试组织工作。各招生院校考点要结合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强化标准化考点建设管理,加大人员入场检测力度,坚决杜绝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考场的情况发生;加强综合考查的监督管理,从严治考,对综合考查中违纪作弊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和查处,严肃考风考纪,维护正常考试秩序,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要设立考场巡视员制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监考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要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成绩上报:各招生院校须于4月30日前公布综合考查成绩,并通过管理系统将综合考查成绩上报省招生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招生院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征兵办要充分认识到普通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的重要性,从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才、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有利于落实国家退役大学生士兵升学部署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处理好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抓好落实,认真研究组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并妥善解决,确保2025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稳妥有序进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招生院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健全机制,不断完善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保障制度,构建科学、规范的综合考查招生管理体系。要认真制定本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查工作方案和招生简章,严格把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关口,组织实施好招生录取工作,主动适应免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需要。各市征兵办要积极配合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核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招生院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征兵办要认真做好普通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宣传引导工作,坚持正面宣传,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退役大学生士兵合理报考,凝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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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普通高校: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及加分政策(试行)〉的通(川教(2023)69号)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知》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4)47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报考专升本:
(一)思想政治素质优良,身心健康。
(二)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从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于202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于2020年及以后退役的(已享受过免试政策的除外)
二、招生院校及计划
招生院校为我省具备专升本招生资格的普通本科高校和职业教育本科高校。各高校根据教育厅审核下达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计划,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统一公布。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预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省内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在生源院校规定的预报名时间内,自行向生源院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材料提交时间、提交方式及要求由生源院校通知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省外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于2024年12月4日9:00至12月11日17: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进行预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就读院校及专业、入学及毕业时间、入伍及退役时间等基本信息,上传本人身份证、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书(2025年春季退役的考生上传本人服役部队开具的证明材料)和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上传学籍证明(模板见附件1)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二)资格审核
预报名期间,生源院校负责对本校预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资格审核,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对省外院校预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资格审核。
(三)网上报名及缴费
所有通过预报名资格审核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于2024年12月18日9:00-12月25日17:00期间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在普通高校专升本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报名和缴费。考生不得跨省重复报名,因重复报名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对因在部队服役,错过我省规定报名时间,符合我省专升本报考条件的2025年春季退役大学生士兵,我省将于2025年3月10日9:00-3月12日17:00组织1次补报名。满足补报名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应主动联系生源院校或省教育考试院,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规定的补报名时间内完成“信息确认”和“网上缴费”,逾期不再受理。在统一组织补报名前,各生源院校应做好补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的登记、提醒、证明材料收集及审核工作。
(四)资格复核及公示
报名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名单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复核。审核通过的考生经省教育考试院和相关高校公示后,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资格。
四、职业适应性综合考察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专升本统一考试,须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査(以下简称考査)。考查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9:00-11:00,内容详见《四川省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要求》(附件2)。
省内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本人所属生源院校参加考查;省外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统一安排在成都锦城学院考点参加考查。
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后,于2025年4月12日至4月17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根据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查。考查成绩作为投档录取依据。
五、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实行全省统一网上填报志愿。考生根据公布的各招生院校分专业计划,最多可填报30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包含1所招生院校和该校的1个招生专业。
(二)填报要求。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的招生简章以及我省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招生院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考生应妥善保管自己的上网登录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5月1日17:00,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志愿并提交确定,填报时间截止后,所填志愿一律不得更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志愿填报的,视为自愿放弃。
六、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按照“高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省招考委统领导和组织下进行。录取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投档,即按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学校),即向该专业(学校)投档。在对考生排序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时事政治、军事常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法律基础四个部分考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未完成计划采取公开征集志愿的办法,相关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征集志愿前公布。
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七、入学复查
退役大学生士兵凭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录取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书等材料办理入学手续,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或退出现役证书者,由招生院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事关考生切身利益,对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高校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各项工作。
(二)规范招生管理。各高校要严格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政策,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要求,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做好考试招生工作。各生源院校要加强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资格审核,细化操作办法,落实资格审核责任,确保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资格符合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相关规定。要统筹做好考查组织实施工作,加强考务工作培训和纪律教育,做好考生诚信考试教育,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高校要认真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和咨询答疑工作,确保考生知悉相关政策和考试招生工作安排。要公布咨询电话,及时回应考生关切,贴心做好考生服务,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确保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1月20日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河南省军区动员局发布
《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
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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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河南省军区动员局
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2024〕324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军分区(警备区)动员处、济源市人武部,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着力搭建学生成长“立交桥”,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以下简称“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且现实表现良好。
(二)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河南省应征入伍,服现役满规定的最低年限或符合规定的提前退役条件,经部队批准退出现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毕业生;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在河南省应征入伍,服现役满规定的最低年限或符合规定的提前退役条件,经部队批准退出现役后的大学生士兵,可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
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二、招生高校、专业和计划
(一)招生高校和专业详见《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高校及专业总表》(附件1)。本、专科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详见《本、专科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附件2)。凡不符合《护士条例》规定的申请护士执业注册条件,且不能对照普通本科护理学专业、职业教育本科护理专业安排专升本考试的医学美容技术(原医疗美容技术)、呼吸治疗技术等专科专业,不得擅自安排招生。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另文下达。
(二)继续实施“专升本专项计划”。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对全省原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高职(专科)毕业生,安排适量专升本招生计划,进行单独录取。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健全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等多种形式并存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开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
(三)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有关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参加我省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省教育厅根据学生报考情况以及高校申报情况统筹安排专升本免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的高校、专业和招生计划,进行单独录取。具体招生高校、专业、计划另行通知。
三、招生章程核定
各高校要依据教育部和省有关规定,认真制订本校专升本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涉及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办学类型(如公办或民办普通本科、独立学院、职业本科学校等),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费标准和住宿费标准,学生资助政策(资助项目名称、资助标准、资助范围、资助对象、流程等,包括国家资助、社会资助、校内资助),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及其他信息,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待国家招生计划下达后,各高校要根据核准的招生计划,另行向社会提前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各高校须于2024年12月5日前将招生专业上传至“河南省高等教育分校分专业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gxzsjh.jyt.henan.gov.cn/)进行审核。招生专业审核通过后,于12月12日前将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及辅助材料上传至“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定系统”(网址:http://gxzszc.jyt.henan.gov.cn)进行核定。章程系统中,每所高校的招生专业已录入系统库,上报时只需按照系统流程选择即可。各高校应于12月27日前将省教育厅核定通过的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网址报送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汇总并向社会及考生公布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中的主要内容或高校公布章程的网址。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申请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参加我省2025年专升本考试报名和信息采集工作,并按照本、专科专业对照要求选择报考专业。考生应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擅自更改个人学籍信息或其他信息者,一律取消其报考、录取和入学资格。按政策规定进行学籍异动者,高校学籍管理部门务必及时完成学生学籍异动手续,不得影响学生专升本报名、考试和录取。
2.我省高校应届毕业的考生在毕业高校参加报名。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报名资格的考生,可选择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或者参加全省统一普通专升本考试,二者不得兼报。
3.省内高校往届毕业、省外高校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2025年3月10日前集中进行免试专升本报名,具体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其中,省内高校毕业的考生在原毕业高校参加报名;原毕业高校非专升本报名点或非我省高校毕业在我省应征入伍的考生,由应征入伍地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安排报名。
4.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考生完成信息采集后,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自动生成《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职(专科)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审核表》,由考生所在的专升本报名点统一打印发至考生。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报名、考试、录取和入学全过程。凡是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违规获取相应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专升本投档、录取和入学资格。
1.生源高校承担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的主体责任,要逐一对报名学生的基本信息、学籍信息、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对照、学习及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审核。录取高校要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重点加强对学生前置学历的复查。
2.原建档立卡考生资格,由省学生资助中心负责认定,具体要求见附件3。
3.参加免试专升本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我省高校毕业的考生由生源高校负责确认考生相关情况;原毕业高校非专升本报名点、非我省高校毕业在我省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由应征入伍地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核对考生相关情况。省军区动员局负责对考生的入伍时间、入伍地和入伍资格等进行确认。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负责对考生的退役士兵身份、服现役时间和立功受奖情况等进行确认。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资格审核须于3月20日前完成。
五、考试和录取
(一)普通类考生(含原建档立卡考生)
1.考试时间。自2025年起,专升本考试时间调整为当年3月中下旬。
2.考试内容。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考试科目为英语(英语专业考生为《专业英语》,非英语专业考生为《公共英语》)、专业综合(体、音、舞、美专业为专业加试)两科,每科满分为150分。专业综合考试以本科招生专业的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分类,按照《本、专科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规定的考试课程进行命题。
3.考试组织。考试相关事项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安排。
4.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国家考试招生规定的程序、要求,统一组织录取。高校要按照《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国邮办发〔2022〕19号)要求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1.综合考查时间。高校综合考查须在2025年4月上旬完成。具体时间由各联合考查组自主确定并提前公布。
2.综合考查方式。参加免试专升本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升本文化课考试,由招生高校根据招生专业所属学科大类,组建联合考查组,科学、合理设定综合考查的科目、内容和方式,并结合考生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联合进行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同一学科大类统一标准,综合评定,择优录取。各联合考查组牵头高校须在本校官网按要求公示本组考生成绩。各联合考查组牵头高校名单另行通知。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考生不参加普通类专升本艺术和体育类专业考试。
3.综合考查方案。各联合考查组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要求,认真制定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综合考查方案,明确高校招生专业、考查时间、考查方式、录取规则、联系电话、网址等须知事项。高校综合考查实施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督促指导。
4.录取。各联合考查组牵头高校将公示后无异议的考生成绩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成绩,结合考生志愿,与普通专升本同步安排录取工作。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综合考查,根据考生填报志愿优先录取。
六、入学相关事宜
(一)新生入学。被录取考生持身份证、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原件,按录取高校规定时间到校报到,编入录取高校相应专业三年级学习,档案材料于新生入学前转入录取高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凡新生入学报到前未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录取高校要依据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录取信息注册学籍,对存在问题的考生,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教学管理。各高校要根据学习年限和生源特点,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完善专升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切实加强学习过程管理,确保与普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坚持同一标准、同等质量。专升本招生超过30人的专业,高校要进行单独编班,科学制定培养方案,认真做好课程衔接教学和人才培养;确不具备单独编班条件的,可编入同一专业三年级学习。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享受本校同一专业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招收的普通本科生待遇,其学费、住宿费、资助等执行同样的政策标准。
(三)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在高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高校毕业要求的,高校应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高校要在专升本学生的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涉及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教育部相关要求,切实加强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
(二)压实主体责任。生源高校是本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承担对本校学生的政策宣传、考前教育、报名组织、资格审核和考试安排等方面的责任,高校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联合考查组要在牵头高校的统一安排下,强化整体统筹、细化工作方案、严格招生程序、严密组织实施,确保公平公正。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兵役机关要配合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的资格审核及有关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认真做好专升本考试招生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和咨询答疑工作,确保考生知悉相关政策和考试招生工作安排,及时回应考生关切,贴心做好考生服务,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严肃招生纪律。各涉招涉考单位要认真落实“阳光高考”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八项基本要求”和“30个不得”等纪律要求,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要求,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做好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严禁高校以任何形式参与培训机构的专升本培训辅导活动,严禁高校教师组织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的辅导活动。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全程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对违规招生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决不姑息。
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此通知传达至同级招生考试机构。
咨询监督电话:
省教育厅:0371-69691252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0371-68060756
省教育考试院:0371-68101523
省学生资助中心:0371-65798790
举报邮箱:xsczs@haedu.gov.cn
附件:
1.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高校及专业总表
2.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本、专科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
3.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2025年“专升本专项计划”资格认定要求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河南省军区动员局
2024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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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
为确保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以下简称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思想政治品德合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1.黑龙江省普通高等本科院校、普通高职(专科)院校的全日制专科层次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并在我省报名参军入伍的2024年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同等条件并于2025年3月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须持证明材料参加2025年1月份补报名)。在外省就读且在我省报名参军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咨询及相关资料收取审核工作,由省招办委托黑龙江职业学院进行初审。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451-86682202;邮箱:53183792@163.com。考生只能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一次。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由考生所在院校初审、省征兵办复审,省招生考试院进行公示。
二、招生计划
我省专升本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招生计划纳入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当年招生计划,将于考生填报志愿之前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lzk.hl.cn)”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s://www.hljea.org.cn/)”正式公布。
2025年仍实行特殊类型考生专项计划。兴边富民支教团、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奖、银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项目组前三位成员单列计划、足额录取。特殊类型考生须参加专升本考试中的专业基础课考试,根据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和考生所报志愿,进行平行志愿录取。未参加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往年已报名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后未报到或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具备专升本考试报考资格。
(一)兴边富民支教团成员及递补考生。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青年志愿者助力兴边富民计划第6届大学生支教团(2025-2026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黑青联发〔2024〕10号)文件规定执行,并报省招生考试院复审和公示。兴边富民支教团递补考生须参加专升本考试(专业基础课和外语公共课),如获得递补资格,按考生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和志愿录取。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根据教育部和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有关规定,入伍地为我省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获得专升本考试推荐免试外语公共课资格:一是2024年退役,且已经完成专科学业的大学生士兵(含应届毕业生入伍、入伍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和退役当年取得毕业证书三种情况);二是2025年7月预计能够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前保留专科学籍,退役后回校继续完成学业)。其中,服役期间获得个人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在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上加10分,获得个人三等功奖励的在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上加5分。加分政策不予累积。
(三)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奖、银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项目组前三位成员。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及团省委相关规定,代表黑龙江省参赛并获得国家级奖项的考生,由考生所在院校对获奖成员进行资格初审和公示,并报省招生考试院复审和公示。
三、考生报名
专升本考试的报名工作由考生所在院校负责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12月9日(含法定假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9:00-18:00。
补报名时间:2025年1月6日至9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9:00-18:00。在我省报名参军入伍并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条件的2025年3月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参加补报名。
(二)报名流程
1.网上注册。考生应在报名时间内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或“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网”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25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网上报名入口”,凭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进行注册,设置网上报名密码,并妥善保管密码。
2.网上填报。考生应在报名时间内准确填写、修改、查询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考生需依据《2025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试招生专业对接表》(附件1)和《2025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项说明》(附件2)《2025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报名点代码表》(附件3)认真准确地填写。网上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等必须与居民身份证信息保持一致。姓名、地名等信息项中如存在字库中没有的汉字,以拼音(半角大写字母)代替。考生要认真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发现错误及时修改,修改和查询的流程与填报过程相同。
3.网上缴费。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人。
4.现场确认。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须在所在院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至16日、2025年1月10日至13日。现场确认包括:身份验证、资格审查、采集照片、信息校验、照顾政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相关工作。各院校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并对本单位所做的政审结论负责。各院校打印《2025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附件4)交由考生本人核对。考生须对信息登记表中的内容进行仔细核对,发现错误信息应及时更正,确认无误后签名,不得他人代签。考生确认签名后报名成功,签名确认的信息出现错误,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填报、报名考试费支付、信息确认等环节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因特殊原因(如:居民身份证丢失、照片采集失败等)造成考生信息确认失败的,考生所在院校要在确认时间内配合省招生考试院完成报名确认工作。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兴边富民支教团、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奖、银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项目组前三位成员共计四类考生资格审查和材料提交由所在院校进行初审并公示,省招生考试院联合相关厅局复审并公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认定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系统”国家标准为依据;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书(尚未取得退役证书考生须提供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退役证明)、毕业证(尚未取得毕业证考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赛获奖考生须提供获奖证书(尚未取得证书考生可提供大赛主办方官方公示)。尚未取得相关证件的特殊类型考生若在本科入学前仍无法获得相应身份,视为报名资格无效。特殊类型考生如放弃特殊考生身份,须在网上报名之前与所在院校签订放弃特殊考生身份承诺书,经所在院校初审、省招生考试院复审后可以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
5.信息采集程序及办法。考生信息采集分为两部分: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和考生现场信息采集。考生图像信息采集和居民身份证审验工作由各院校统一组织。采集考生图像信息时,考生本人必须持居民身份证原件,经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使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相关信息。无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阅读器无法识别的考生请抓紧补办,否则无法报名。
6.报名信息审查。各院校须按照考试专业对接表对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中“所在院校”“专科学制”“在校所学专业”“应试语种”“学号”等栏目进行严格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一份装入考生档案,一份留存备案。
四、考试组织
(一)考场编排
省招考院汇总全省考生报名信息后,统一进行考场编排。编排考点考场以市(地)为单位进行,编排原则为统一交叉随机编排。全省考场编排库及相关考务管理程序将于考试前下发。相关市(地)招考院根据考场编排库对本考区订题单进行校验,并将校验结果及时报送省招考院。考场对照表和考生信息条形码将由省招考院统一印刷后下发市(地)招考院。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试前5天,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或“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组织及命题
2025年全省专升本考试由省招考院统一组织实施。全部考试科目试题均由省招考院根据《2025年黑龙江省专升本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指导教材》(附件5)统一组织命制、印刷及制定答案和评分参考。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
2025年专升本考试科目共设两科,外语公共课(英、日、俄)分值为100分;专业基础课分值为200分,总分为300分。
(五)考试时间安排
(六)考试实施
专升本考试工作在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招考院和各市(地)招考院负责组织实施。考点设置由省招考院根据各报名点考生人数情况按照就近原则统一安排具体考区,全部考试将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务管理办法按照《2025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全省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正式文件另发)执行。
(七)评卷
专升本考试的评卷工作由省招考院统一组织。承担评卷任务的院校设评卷点具体实施评卷工作,评卷的具体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管理规范><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技术规范><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质量监控统计测量规范>的通知》(教学厅〔2021〕1号)执行。
(八)成绩发布
考生成绩将于2025年3月下旬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网”发布。考生如对本人成绩存有异议,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4日内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到所在院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由所在院校负责受理本校考生的成绩复核申请,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至省招考院进行复核。考生可以申请复核的事项包括考生手写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条形码相符、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评分宽严等超出本条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省招考院对考生成绩进行复核后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各相关院校。由各相关院校负责考生复核结果的通知和解释工作。省招考院不具体受理考生个人的成绩复核申请。未按规定方式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
五、填报志愿
(一)填报时间及安排
2025年全省专升本考试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普通考生和单列计划考生按照分别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和要求,于4月8日至10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8:00-17:00),选择填报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5个平行志愿。
兴边富民支教团递补考生在正常普通考试类别填报志愿。
(二)填报方式
考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考生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网”公布的《2025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本科院校招生计划》填报本人志愿。网报系统默认考生的登录密码为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号码后六位,考生首次登录时系统将强制考生修改密码,考生务必牢记和妥善保管修改后的密码。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填报志愿时务必仔细阅读本科院校招生计划中的各项要求,尤其是“可填报该专业的专业类别”和“备注”栏目里的内容,按照招生院校的各项要求慎重填报,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考生必须本人填报志愿,不得委托他人代报,且不得放弃本人所报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退档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各院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为考生提供便利的上网条件。如考生密码丢失或忘记密码,应由考生向所在院校提出申请,由院校核实考生身份后填写《2025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志愿密码申请表》(附件6),传真到省招考院进行补办。传真电话:0451-82376274,网报期间咨询电话:0451-82376072、0451-82376270。
六、录取
(一)录取时间和方式
录取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至25日。录取工作实行网上录取。
1.单列计划考生录取(4月15日-17日)。兴边富民支教团、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奖、银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项目组前三位成员执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其中,兴边富民支教团考生如放弃录取,兴边富民支教团递补考生依据所在院校递补顺序,按照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和填报志愿进行递补录取,获得递补资格考生按照特殊类型类别录取,不再进行普通类别录取。
2.其他考生录取(4月21日-25日)。全省普通专升本考试考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未获得兴边富民支教团递补资格考生录取。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在考试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二)投档及录取工作流程
1.省招考院根据相关本科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对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20个科目组进行平行志愿模拟投档。
2.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省招考院依照考生填报的5个平行志愿,按科目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正式投档,由招生院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审查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专业基础课、外语公共课。
3.录取工作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由招生院校对投档考生是否录取进行确定,对未录取考生的未录原因做出解释以及对其他遗留问题进行处理;省招办负责监督、检查招生院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并负责纠正招生过程中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4.录取结果查询。录取期间,考生可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网”查询录取结果。
5.录取通知书寄发。招生院校根据省招考院印发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后将录取通知书等有关入学报到材料寄送至考生本人。
(三)剩余计划征集
考生填报的5个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因考生填报志愿不均衡而出现部分招生院校或专业仍有剩余招生计划时,省招考院将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网”上予以公布。考生网上查询录取状态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凭密码登录网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过时不予受理。
(四)考生档案组建
录取考生数据将由省招考院发送至各相关院校,由考生所在院校负责组建考生档案并邮寄至相关本科院校。
考生档案包含内容:(1)考生就读高职(专科)所有学籍档案材料;(2)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
(五)新生入学
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报到。考生入学报到时,各招生院校必须严格审查考生本人与档案中照片、居民身份证等信息的一致性。如发现冒名顶替或报到时未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等情况的考生,由招生院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
(六)学籍管理
符合专升本录取条件的学生,由高校报省教育厅审核后,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注册学籍。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七、学费、待遇、毕业证书及就业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招生院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统一管理,毕业证书、就业等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本科生享受同等待遇。学生实行缴费上学,缴费标准按相同本科专业在校生的标准收取,招生院校在招生前应将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招生考试是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地)招考院和相关普通高校要高度重视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特别是做好特殊类型考生政策解读和组考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建立健全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升考试招生治理能力,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和公平公正。
(二)抓好组考工作。各市(地)招考院和相关院校要按照全省普通高考相关规定标准组织实施报名、考务、评卷、录取以及突发应急等工作,加强考风考纪管理和安全保密教育,认真做好考生咨询与服务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实施阳光招生。
(三)严肃工作纪律。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在全省专升本招生考试各环节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1.2025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试招生专业对接表
2.2025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项说明
3.2025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报名点代码表
4.2025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
5.2025年黑龙江省专升本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指导教材
6.2025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志愿密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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