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山东教育信息”免费关注
11月17日,韩女士向记者反映,17岁儿子在山西孪生艺术培训学校被8个学生钉棍殴打入院。记者致电给涉事学校询问相关情况,工作人员称孩子身体无大碍,学校、警方以及家长正在协商处理。
据韩女士说,儿子与一位同学发生口角,原本已经调解,但结果遭其同学舍友不满,便于晚上协商对孩子动手。施暴者使用的工具系一根带钉子的棍子,导致孩子的头上、脸上和脖子上被扎成窟窿眼。韩女士称,不愿接受调解,希望施暴者能得到严惩。
关于此事,8名施暴者在木棍上置铁钉对自己的同学下狠手殴打,毫无怜悯之心,致使伤者入院,这是令人痛心的事情。施暴学生虽然未成年,但手段凶残,应该受到法律惩戒,警醒教育他们做人,相信未保法亦不能成为其挡箭牌。
校园欺凌及暴力事件多发生于未成年身上,缺乏不可控性和无预判性,给受害人带来严重的身体伤害、心理阴影,甚至生命威胁。这种不正常的校园学生关系必须得到监管和遏制,否则会成为未成年成长的一种危害,使他们无法正常学习和生活。学校应加强教育管理尽到责任,彻底化解学生间矛盾,培养团结互助的同学友谊,优化校风校貌。
未成年人成长经历关系他们的人生之路,能够思想正常、健康发展有益一个孩子树立正确的三观,父母应多关注孩子的日常生活学习,帮助他们逐渐形成好的行为习惯和处理问题能力。
17日,记者致电涉事培训学校询问相关情况,工作人员称孩子身体无大碍,学校、警方以及家长正在协商处理。
文|丰 詹
4月16日,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息:
近期,已有4名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被判刑。
这4名犯罪人的年龄在12至13岁之间,分别被依法判处10至15年有期徒刑!
看到这个消息,我相信几乎所有的网友、读者,都会立即想到发生在河北邯郸的那令人痛心的事件!
邯郸一名初中生王某某被三名同学残忍杀害并掩埋的案件,令人触目惊心!
更令社会大众广泛关注的是:
3名杀人犯都还不满14周岁,按照法律难以追究他们相匹配的刑事责任!
这起恶性事件,行凶过程太残忍了!
网友们义愤填膺,纷纷表示:
年龄绝不是“脱罪”的借口!
我们必须明确一点:
无论犯罪者的年龄大小,都不能成为其逃避法律制裁的理由。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不仅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更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
3名少年犯罪者,虽然尚未满14周岁,但他们的行为之恶劣、手段之残忍,已经远远超出了人们对未成年人的认知和想象。
好在,官方及时回应了社会的关切。
4月初,官方发布消息: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
他们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息,是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告诉大家:
这几个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跑不了!
早就有先例了!
一些孩子由于缺乏正确的引导和有效的监管,很容易受到不良信息的诱导和坏朋友的影响,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一旦犯罪,他们往往会因为年龄小,而逃避应有的法律制裁。
这无疑是对受害者的极大不公,也是对社会法治秩序的严重破坏。
因此,我们必须坚决打破“年龄小就可以犯罪”的荒谬观念,对未成年人犯罪实施严厉打击。
这不仅是对受害者的交代,更是对社会正义的捍卫。
回到这起案件本身,虽然三名犯罪者尚未成年,但他们的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
我们不能因为他们的年龄而纵容他们的罪行。
这一次,最高法强调:
对于主观恶性深、危害严重、特别是屡教不改的,该惩处的依法惩处,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还被害人以公平,示社会以公道!
但是,有一点可能会让广大网友放心不下。
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的这4名罪犯,分别被依法判处10至15年有期徒刑!
其中没有一个是死刑。
也许,邯郸杀害同学的3名初中生,也难以被判处死刑。
这对于怀着“杀人偿命”朴素价值观的广大网友来说,的确让人心有不甘。
毕竟,这3个小恶魔,的确是太残忍了!
行凶的不死,而可怜的初一学生王某某,却被他们残忍地剥夺了生命!
他们不死,如何慰藉被害学生的在天之灵?!
好在,这个案子,现在已经引起了最高检、最高法的高度重视。
我们坚信,恶行必将受到严惩!
因为,唯有对恶人施以霹雳手段,才能体现对好人的菩萨心肠!
我们唯愿:
让悲剧不再重演,让正义和爱的力量充满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