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全面整治!未按期完工将上“黑名单”!

时事   2024-11-08 18:08   内蒙古  


行驶在城市道路上,你是否遇到过“见围挡不见施工”的现象,甚至还会遇到“封而不动 完而不撤”的问题。

这样的问题,不仅影响着城市交通的畅行,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了消除这一问题,11月5日下午,市城管局召集市住建局、市交管支队、市四区、稀土高新区住建和城管部门负责人,以及水电气暖等主要破路申请单位和媒体代表召开“全市进一步加强破路施工管理工作会”,决定开展全面排查和监督,全力以赴推进道路开挖项目早日完工,不折不扣做好破路项目动态监督管理,给市民营造更加方便快捷的出行环境。



加快推进破路占道施工项目


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国宏说,经过市城管局组织摸排,截至目前,共计有53个破路施工项目正在实施。具体情况为:市政中心24个、水务集团6个、稀土高新区建设服务中心14个、昆区住建局2个、青山区住建局2个、九原区住建局3个、东河区住建局2个。会议要求相关单位全力以赴、加快推进53项破路占道施工项目,早日实现“还路于民”。同时,进一步完善掘路许可、交通组织、围挡设置、工程监管等各项管理机制,全面杜绝“道路开挖封堵却不见施工以及工程已竣工却迟迟不开放通行”等问题。

记者了解到,今年各类道路开挖施工项目的施工时间高度集中,覆盖范围囊括全城,仅雨污分流综合治理一项任务就涉及道路80余条,管理和建设单位压力都非常大。为了保证项目顺利完成,针对53个破路施工项目,市城管局建立了跟踪督办台账,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包联几个,开展全程盯办。明确了拆除围挡、开放交通的最晚时限,确保项目完工一个,放开交通一个,台账销号一个。

李国宏说,做好破路项目管理不是朝夕之事,在按时完成当前项目的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机制,做到长治长效、久久为功。要科学统筹道路开挖,各地区和破路申请单位要严格执行“提前申报掘路计划制度”,每年3月15日、8月15日前及时上报本年度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市政中心和交管部门要根据项目计划提前做好科学统筹,合理安排交通组织,减少交通拥堵。

未按期完工单位将上“黑名单”


针对在建的53个未完工项目,市城管局副局长王冠说,目前,市城管局七个已包联工作组已形成了包联工作方案,确保各在建工程11月底全部完工,实现“还路于民”。

下一步,市城管局要求除国家、自治区项目和应急抢修工程外,在城市道路新建、改建、扩建五年之内,不得挖掘城市道路,埋设相关设施(《包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在建项目施工前,要求各申请单位提前做好开挖路段的地下管线情况探查工作,并和交管部门积极沟通确定工期后,方可取得施工许可证,严格限制工期,原则上不受理延期申请。一般情况下,不再受理当年11月15日前无法恢复完毕路面的掘路项目,此类项目将统一安排至次年实施。加大信息公示力度,要求所有申请封闭道路的单位设置围挡施工,在围挡出入口和围挡两侧设置项目公告牌,注明施工内容、施工期限、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等基本信息。养护项目须在明显地方张贴养护类型、养护单位、养护时限,加装安全提示灯,尽量缩小养护围挡范围,尽最大可能让路于民。未开挖路段不得设置施工围挡,如发现围而不建的项目,将不再受理该申请单位后续掘路申请。不断完善会商机制,继续在每年年初召开“掘路工作交流座谈会”,主动向通信、供水、供热、供气等市政公用企业通报年度道路项目建设计划,搭建企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平台,便于各类管线同步改造。邀请媒体作为义务监督员参与项目现场监督,正确引导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社会影响。建立掘路超期项目约谈通报机制,将未按期完工的申请单位列入“掘路单位黑名单”。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赵永峰)
(责任编辑:柴慧婷、刘英瑛;一读:宝玲;一审:张茜;二审:刘磊;三审:乌日吐木林;终审:肖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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