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柘木乡齐心村十组的养鸡专业户栗清秀,在自已的养鸡场意外发现一只怪鸟。栗清秀将这只怪鸟用铁笼养起来,并找一些食物投喂。
后经当地护鸟爱心人土鉴别,确认这只大鸟名为游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10月15日下午,在乡政府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栗清秀将它放归大自然。
资料显示,游隼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中,等级为无危(LC)。2021年,游隼被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禁止违法猎捕、运输、交易野生动物,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市民发现野生动物后,可以交由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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