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已然成为大家的共识
但仍有不少驾驶员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殊不知
酒(醉)后驾驶机动车
轻则罚款扣分吊销驾驶证
重则车毁人亡
现将开发区近期发生的
因酒后驾车导致交通事故真实案例
予以曝光、警示
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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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猛如虎 害人又害己
严查整治酒(醉)驾不是为了惩罚
而是为了保护
切记
酒后驾车的代价远比想象中更沉痛!
1
饮酒后,人容易反应迟缓,如果车速为60km/h,反应慢1秒,车辆已经跑出16.67米。
2
酒精有麻醉作用,会降低手、脚触觉能力,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3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车距和车速。
4
容易疲劳,由酒精的作用,80%人易出现肝留迷,出现困倦、打瞌睡、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而引发交通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开发区警方提示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不是一句广告词
而是要记于心、践于行的生命之言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切勿心存侥幸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自觉抵制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审核:周伟 发布:肖畅 校对:沈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