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廉洁征兵中的群众监督工作,根据广东省征兵办公室《广东省落实廉洁征兵监督员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廉洁征兵监督机制,特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湘桥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2025年廉洁征兵监督员。现公告如下:
一、监督员条件
廉洁征兵监督员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校教职员工、离退休干部、退役军人和热心群众中遴选,其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体检政考等工作经历的和新闻媒体工作者优先。
廉洁征兵监督员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关心支持征兵工作,品行端正,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在群众中有良好口碑,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二、监督员职权
廉洁征兵监督员重点监督征集部门和征兵工作人员廉洁征兵履职情况,主要有:
(一)征兵办公室在廉洁征兵工作中依法办事、履行职能、工作程序等情况;
(二)征兵工作人员履职尽责、工作作风、遵章守纪等情况;
(三)应征青年及家长遵守廉洁征兵纪律情况;
(四)接(领)兵人员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
(五)征兵办公室赋予的其他廉洁征兵监督任务。
廉洁征兵监督员享有知情权、受理权、调查权、报告权和建议权,工作期间享有工作条件、待遇保障、获得奖励和接受保护的权利。
三、选聘数量
湘桥区征兵办公室公开聘用廉洁征兵监督员2名。
四、选定办法
主要采取个人自愿报名,湘桥区征兵办公室综合遴选的方式产生。
热诚欢迎广大热心人士(愿意担任且时间精力相对宽松的同志)积极报名,请于12月5日前,向湘桥区征兵办公室报名,湘桥区征兵办公室将联合军地相关部门考察后选定。
报名电话:0768—2227849
联系人:李泽林
五、聘用期限
廉洁征兵监督员一经选定,湘桥区征兵办公室将发给聘用证书和制式工作证,聘用期原则上为1年。
六、工作保障
廉洁征兵监督员为兼职型的社会公益岗位,无工资,但在参加统一组织的跟踪检查和开展明察暗访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误餐、通信、交通等补助。
湘桥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4年11月26日
编审:纪家荣
责编:黄洽东、陆霄烁
编辑:陈旭伟、许昕栩
来源:湘桥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