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炭勘察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各岗位要求具体年龄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义务,无不良记录;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重大疾病和心理障碍;
6.服从岗位调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从事应聘岗位的不得报名;
9.与用人单位管理人员(管理岗位及职能部门人员)有亲属关系(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亲属)的,不得应聘用人单位相应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宁夏煤炭勘察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
(一)报名
1.发布公告:通过自治区国资委、宁国运集团网站,宁夏煤炭勘察工程有限公司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官网,通过宁国运集团人资系统报名(网址:https://rz.nxgyzb.com:2443/zp.html#/),个人注册后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接受电话报名。
填写应聘报名表信息不全,资料提交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报名。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信息不全或错误、标注不清、资料提交不完整的,发现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无效报名,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截止后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初审通过的,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未接到通知,视为资格审核未通过,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
3.现场资格审核需准备材料:应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任职及相关经营业绩证明材料、验证有效期在6个月以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以上资格复审所需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核验后原件退回。现场资格审核与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核结果为准。
4.通过资格条件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如果不足3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予以延期、放宽条件或取消岗位。
(三)组织考试
1.考试形式。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采用笔试+面试形式。笔试得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得分占总成绩的60%。
2.考试内容。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胜任工作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素养和综合能力,以及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以结构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等。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布成绩。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职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若出现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笔试、面试结束后,在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网站、宁夏煤炭勘察工程有限公司公众号公布成绩。
(四)公示录用
1.综合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勘察公司派出考察组,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创新精神、工作业绩、职业素养、廉洁从业等。有不宜考察的情形或考察不合格的考察对象,将取消其拟录用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2.会议研究。考察组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得分情况、组织考察情况,结合岗位要求,提出拟录用人选建议,提请勘察公司党总支会议研究。
3.公示录用
(1)对拟录用人员在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网站、宁夏煤炭勘察工程有限公司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公示期间,拟录用人员同步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公司或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提出复检。拟聘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3)公示无异议,且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录用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4)录用人员按照宁夏煤炭勘察工程有限公司、宁夏中科精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规定办理入职和试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记入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转正考核合格的,方可聘用,试用期业绩表现或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试用期,不予聘用。
四、薪酬福利
录用的人员与宁夏煤炭勘察工程有限公司、宁夏中科精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照该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核发薪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勘察公司党总支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勘察公司将安排专人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应聘人员对应聘资料和个人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签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如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笔试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拟录用人员如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办理入职手续或不能按时到岗,公司有权取消录用资格,并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进行补充考察和录用。
(五)应聘人员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公司承诺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应聘资料(除原件外)恕不退还。
(六)按照国有企业选人用人回避制度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应聘人员填写近亲属在勘察公司、中科精科公司工作情况,并对真实性负责。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充当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勘察公司招聘无关,本次招聘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含电子渠道转账等)。参聘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八)具体组织实施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勘察公司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九)招聘期间谢绝来访,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
联系人:海女士
联系电话:0951-6606889
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及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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