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招聘公告
此次招录消防文员共计7人。其中,行政办公岗位4名,主要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处理和文件管理;辅助监督执法岗位1名,主要协助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新闻宣传岗位1名,主要负责消防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财务会计岗位1名,主要负责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详情见附件1。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三)能适应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纪律意识。
(四)身体条件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能测试项目全部合格。
(五)年满20周岁,不满30周岁(1994年至2004年期间出生),具备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能够熟练应用Office办公软件,具备基本的网络知识和基本公务写作与表格制作能力,能够熟练编排、制作短视频,从事过新闻宣传者可优先考虑。应聘者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六)财务会计岗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须有两年以上财务会计工作经验且取得初级及以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熟悉国家及政府单位财务法规和制度,熟悉使用财务软件及办公软件。取得中级会计职称的人员优先。
备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纹身者;
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4、有国(境)外工作经历的;
5、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6、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7、曾因违法违规被;
8、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专业要求:行政办公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专业、有过政府单位工作经历者优先。辅助监督执法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习专业为法学类、消防工程类、火灾勘察类材料类、电气类、土木类、建筑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公安技术类。其中,取得法律资格证、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消防设施操作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新闻宣传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习专业为设计学类、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其中,具有1年以上新媒体从业、活动策划、视频采编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财务会计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习专业为财务管理类、会计学类、审计学类。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1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招者本人到中卫市沙坡头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报名。(咨询电话:0955-8750550/0955-8750677)
3、携带材料。
(1)报名表(附件2)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需3个月)、退出现役证、具有特长技能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4)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4、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800米跑、仰卧起坐(3分钟)、跳绳(1分钟)。考核标准参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及标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为保障体能测试安全顺利,患有心脏病、癫痫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疾病人员不得参加体能测试,若刻意隐瞒病情,导致体能测试过程中出现意外,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以消防基本常识、法律常识、职业道德、公文与写作、文史知识、科技常识、时事政治等内容为主,满分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和时间:具体考试地点和时间待定。参考人须携带正式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四)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应聘人员进行自我介绍和回答相关提问,初步了解其知识面、性格特点、综合素养及对相关岗位的基本认识。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面试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5%+体能成绩×15%。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通过一定方式加试),体检不合格的,根据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在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结合消防救援工作职业特点,招录对象有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椎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疾病的,不予招录。
(七)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对无异议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录用条件对员工进行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三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正式聘用后,人员薪资及社会保障(五险一金)由用人单位依据相关规定执行,薪酬随工作年限、岗位职务调整等逐年递增,由单位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实行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周末双休,法定节假日休息。工作满1年后每年享受1次带薪年休假。工作时间不满10年的假期10天,工作时间10年以上的假期15天。
3、由所在单位统一提供伙食和服装保障,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
4、综合素质突出或有专业技术的,优先推荐入党,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可以享受立功、嘉奖表彰。
5、依法参加工会,享受相关待遇、维护合法权益。
附件1:消防文员招录计划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