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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1.计划招录:15人
2.报名时间:12月 11 日—12月17 日
4.职位查看:西藏专干岗位
3.报名地点:巴宜区人社局一楼大厅
摘 要
1.计划招录:15人
2.报名时间:12月 11 日—12月17 日
4.职位查看:西藏专干岗位
3.报名地点:巴宜区人社局一楼大厅
西藏巴宜区2024年补聘大学生村(居)
科技专干、农业农村工作专员、医务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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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经研究,拟组织实施巴宜区2024年公开补聘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农业农村工作专员、医务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聘对象 按照“属地优先、就近安排”原则,补聘对象为巴宜区籍(高考时户籍地为巴宜区)2024届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二、补聘岗位类别及名额 巴宜区共补聘15人,其中: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10人、农业农村工作专员4名、医务人员1名(详见附件 1)。 三、报考条件 (一)专业要求 1.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及农业农村工作专员仅限2024年度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A、B、C类人员报名; 2.医务人员仅限2024年度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E、Z类人员报名; (二)补聘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政治立场动摇、理想信念缺失的; 2.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揭批十四世达赖等重大原则问题上态度暧昧、做“两面人”“两面派”、同情支持达赖集团、参与分裂破坏活动的; 3.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4.其他不适合岗位要求情形的。
四、补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 11 日—12月17 日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巴宜区人社局一楼大厅(广州大道南段301号) (二)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需携带报名表(附件2)、政审表(附件3.待录取后再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版彩色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 2.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此次岗位专招只能选择报考1个岗位,同时要服从调剂、服从工作安排。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考生所留联系电话有误等原因导致无法及时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 本次补聘不再单独组织考试工作。补聘成绩以西藏自治区2024年公开考录(招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成绩为依据,特殊情况按照以下处理: 1.同时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类考试的,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成绩为补聘依据。 2.免试人员和只参加公务员考试人员,纳入补聘范畴,根据岗位专业要求进行报名。 按照以上要求,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补聘人员名单。
六、体检与政审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报告3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报告为准。体检结束后,须将体检表原件交至巴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校中心。 (二)政审 拟补聘人员政审须填写《巴宜区2024年补聘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农业农村工作专员、医务人员政审表》(附件3),由毕业院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村、居委会)或服务单位协助进行政审,负责政审部门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作出政审结论,并在政审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政审结束后,须将政审表原件交至巴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校中心。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统一在“巴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核实后不影响补聘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八、派遣 对公示合格人员,由巴宜区人社局联合招聘主管单位统一派遣。
九、人员管理 (一)岗位管理 实行聘任制度,聘期3年(含试用期3个月),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岗位职责 1.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负责种养殖技术、农机技术、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相关工作;普及农牧业适用技术,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提高农牧民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 2.医务人员。综合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服务承担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健康管理职能。 3.农业农村工作专员。负责辖区内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工作;负责牲畜家禽饲料配制、繁殖技术、疫病诊断、防控治疗等。 (三)待遇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7家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2020年招聘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医务人员、农业农村工作专员和乡村幼教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藏人社发〔2020〕78号)和《关于印发〈关于从高校毕业生中招聘村(居)科技专干参与农牧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藏人社发〔2021〕48号)的规定,具体为: 1.薪酬待遇。由职务等级工资和绩效考核奖励两部分组成,实行动态增长机制。 (1)职务等级工资。二类区3000元/月,三类区3500元/月,四类区4000元/月;本科生、研究生分别高定一档、二档(档差不低于100元/月);获得社会工作者、经济工作者等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的,分别高定一档、二档、三档;工作每满1年享受10元/月的工龄工资,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晋升一档工资;升任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副书记(副主任)、书记(主任)、第一书记的,晋升相应职务等级工资。 (2)绩效考核奖励。按照年度基本工资的40%设置,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发放,优秀等次的发放100%,称职等次的发放85%,基本称职等次的发放50%,不称职等次的不予发放。 2.通讯补助。100元/月。 3.社会保障。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4、休假待遇。每年享受30天的带薪休假(不含路途时间),根据本人及配偶籍贯所在地,市内、跨市、跨省区分别给予休假路费补助1000元、2000元、3000元。 5、其他待遇。 (1)试用期满后,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5000元,到三、四类区或边境地区村(居)工作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6000元。 (2)在边境地区村(居)工作满1年的,与当地边民享受同等边民补助。 (3)在村(居)连续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将村(居)工作经历作为职称评审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 (4)在村(居)连续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参照《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有关政策规定实行学费资助。 (5)根据村(居)组织安排,创办集体经济的,可享受集体经济组织给予的一定补助。 以上政策,随自治区政策调整而调整。 (四)解聘 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停止发放薪酬待遇和各项补助,并追缴安家补助、当年的休假路费补助: 1.辞职或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2.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 3.严重违反有关管理制度的; 4.失职渎职、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5.擅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6.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或连续2年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7.受到开除党籍、团籍、劝退、除名处理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应当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10.未出现前款规定情形的,聘用期满后优先考虑续聘。 本公告由巴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94—5824031
附件:
1.巴宜区2024年补聘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农业农村工作专员、医务人员空岗计划表 2.巴宜区2024年补聘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农业农村工作人员、医务人员报名表 3.巴宜区2024年补聘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农业农村工作人员、医务人员政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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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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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波密县2024年补聘乡村振兴专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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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专干管理办法〉的通知》(藏组发〔2020〕213号)有关规定,为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实现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全覆盖,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聘计划
波密县2024年计划补聘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5名,玉许乡普热村1名、玉普乡格巴村1名、易贡乡沙玛村1名、倾多镇德吉村1名、古乡松绕村1名。
二、补聘对象
补聘对象为波密籍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三、补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报考岗位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具有符合补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服从补聘单位管理及工作安排。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恶意散布不良或不实言论。
4.符合履职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补聘
1.在反对分裂、揭批十四世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等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态度暧昧、与党和人民离心离德、同情支持达赖集团、参与分裂破坏活动的。
2.有违纪违法犯罪记录的。
3.在职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及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合同的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
4.有其他不适合岗位要求情形的。
四、聘用待遇
根据《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专干管理办法》(藏组发〔2020〕213号)的规定,具体为:
(一)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和年度绩效考核奖励两部分组成,实行动态增长机制。
1.基本工资。二类区3000元/月;本科生、研究生分别高定一档、二档(档差不低于100元/月);分别高定一档、二档、三档;工作每满1年享受10元/月的工龄工资,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晋升一档工资。升任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副书记(副主任)、书记(主任)、第一书记的,晋升相应职务等级工资。
2.年度绩效考核奖励。按照年度基本工资的40%设置,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发放,优秀等次的发放100%,称职等次的发放85%,基本称职等次的发放50%,不称职等次的不予发放。
(二)待遇补助。
1.休假路费补助。根据本人及配偶籍贯所在地,市内、跨市、跨省区分别给予休假路费补助1000元、2000元、3000元。
2.通讯补助。100元/月。
3.安家费。试用期满后,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5000元。
4.生活补助。县级财政在用餐、取暖等方面对乡村振兴专干发放500元/人/月补助。
(三)假期待遇。
1.休假。每年享受30天的带薪休假(不含路途时间)。
2.婚假。结婚的,给予15天婚假(包含路途时间)。
3.产假及护理假。生育子女的,应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女方每胎享受1年产假,产假期满当年不再享受休假。试用期内休产假的,产假期满后试用期顺延。产假期间只发放职务等级工资、不发放当年绩效考核奖励、通讯补助。配偶享受30天护理假(不包括在年度休假内,包含路途时间)。
(四)社会保障。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五)其他待遇补助。
1.在村(居)连续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将村(居)工作经历作为职称评审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
2.在村(居)连续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参照《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有关政策规定实行学费资助。
3.乡村振兴专干出差、培训产生的交通、住宿及伙食补助等费用,参照《西藏自治区差旅费管理办法》予以报销。
以上政策,随自治区政策调整而调整。
五、人员管理
由县委组织部统筹管理、乡镇党委具体管理、村(社区)日常管理。
六、解聘
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停止发放薪酬待遇和各项补助:
1.乡村振兴专干辞职或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签订合同到期未续订合同的;
2.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3.违规违纪违法的;
4.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5.不服从组织安排、不遵守乡村振兴专干管理制度的;
6.工作期间擅自离岗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7.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或连续2年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七、补聘程序
此次补聘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签约录用等六个阶段。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2月10日 09:30—12月13日18:30。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党建办(党政大楼进门左手边)
2.报名方式: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及政审表(附件1)、1张免冠电子证件照(备注姓名和出生日期)到波密县委组织部进行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波密县委组织部梳理汇总报考人员报名及政审表、相关佐证资料,根据本方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会同县纪委、统战部、社工部、政法委、人社、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政治和资格条件审查。
(二)笔试(12月19日—12月25日)
政治和资格条件审查通过的,由县委组织部组织报名人员参加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县委组织部通知,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按70%计入总成绩。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从报名人员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顺序补录。无人报名的岗位,在服从调剂的报名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调剂。
(三)面试(12月26日—12月29日)
县委组织部组织初步人选进行面试。题目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负责,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面试当天因考生自动放弃导致的缺额,不再开展递补。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招聘人员。
(四)体检(12月30日—12月31日)
1.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补聘初步人选到波密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由个人承担。
3.体检通过的,列为拟聘用人员。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未通过的,取消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安排体检。
4.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必要时,县委组织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重新体检。
(五)公示(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8日)
所有体检通过的考生,在网信波密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六)签约录用(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10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接到举报或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县委组织部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岗前培训后尽快安排到村(社区)工作,并逐级报上级备案。
本公告由波密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894—5665855。
中共波密县委组织部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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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巴宜区2024年补聘大学生村(居)
科技专干、农业农村工作专员、医务人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经研究,拟组织实施巴宜区2024年公开补聘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农业农村工作专员、医务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聘对象 按照“属地优先、就近安排”原则,补聘对象为巴宜区籍(高考时户籍地为巴宜区)2024届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二、补聘岗位类别及名额 巴宜区共补聘15人,其中: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10人、农业农村工作专员4名、医务人员1名(详见附件 1)。 三、报考条件 (一)专业要求 1.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及农业农村工作专员仅限2024年度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A、B、C类人员报名; 2.医务人员仅限2024年度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E、Z类人员报名; (二)补聘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政治立场动摇、理想信念缺失的; 2.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揭批十四世达赖等重大原则问题上态度暧昧、做“两面人”“两面派”、同情支持达赖集团、参与分裂破坏活动的; 3.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4.其他不适合岗位要求情形的。
四、补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 11 日—12月17 日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巴宜区人社局一楼大厅(广州大道南段301号) (二)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需携带报名表(附件2)、政审表(附件3.待录取后再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版彩色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 2.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此次岗位专招只能选择报考1个岗位,同时要服从调剂、服从工作安排。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考生所留联系电话有误等原因导致无法及时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 本次补聘不再单独组织考试工作。补聘成绩以西藏自治区2024年公开考录(招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成绩为依据,特殊情况按照以下处理: 1.同时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类考试的,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成绩为补聘依据。 2.免试人员和只参加公务员考试人员,纳入补聘范畴,根据岗位专业要求进行报名。 按照以上要求,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补聘人员名单。
六、体检与政审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报告3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报告为准。体检结束后,须将体检表原件交至巴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校中心。 (二)政审 拟补聘人员政审须填写《巴宜区2024年补聘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农业农村工作专员、医务人员政审表》(附件3),由毕业院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村、居委会)或服务单位协助进行政审,负责政审部门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作出政审结论,并在政审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政审结束后,须将政审表原件交至巴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校中心。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统一在“巴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核实后不影响补聘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八、派遣 对公示合格人员,由巴宜区人社局联合招聘主管单位统一派遣。
九、人员管理 (一)岗位管理 实行聘任制度,聘期3年(含试用期3个月),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岗位职责 1.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负责种养殖技术、农机技术、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相关工作;普及农牧业适用技术,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提高农牧民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 2.医务人员。综合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服务承担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健康管理职能。 3.农业农村工作专员。负责辖区内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工作;负责牲畜家禽饲料配制、繁殖技术、疫病诊断、防控治疗等。 (三)待遇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7家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2020年招聘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医务人员、农业农村工作专员和乡村幼教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藏人社发〔2020〕78号)和《关于印发〈关于从高校毕业生中招聘村(居)科技专干参与农牧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藏人社发〔2021〕48号)的规定,具体为: 1.薪酬待遇。由职务等级工资和绩效考核奖励两部分组成,实行动态增长机制。 (1)职务等级工资。二类区3000元/月,三类区3500元/月,四类区4000元/月;本科生、研究生分别高定一档、二档(档差不低于100元/月);获得社会工作者、经济工作者等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的,分别高定一档、二档、三档;工作每满1年享受10元/月的工龄工资,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晋升一档工资;升任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副书记(副主任)、书记(主任)、第一书记的,晋升相应职务等级工资。 (2)绩效考核奖励。按照年度基本工资的40%设置,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发放,优秀等次的发放100%,称职等次的发放85%,基本称职等次的发放50%,不称职等次的不予发放。 2.通讯补助。100元/月。 3.社会保障。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4、休假待遇。每年享受30天的带薪休假(不含路途时间),根据本人及配偶籍贯所在地,市内、跨市、跨省区分别给予休假路费补助1000元、2000元、3000元。 5、其他待遇。 (1)试用期满后,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5000元,到三、四类区或边境地区村(居)工作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6000元。 (2)在边境地区村(居)工作满1年的,与当地边民享受同等边民补助。 (3)在村(居)连续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将村(居)工作经历作为职称评审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 (4)在村(居)连续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参照《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有关政策规定实行学费资助。 (5)根据村(居)组织安排,创办集体经济的,可享受集体经济组织给予的一定补助。 以上政策,随自治区政策调整而调整。 (四)解聘 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停止发放薪酬待遇和各项补助,并追缴安家补助、当年的休假路费补助: 1.辞职或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2.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 3.严重违反有关管理制度的; 4.失职渎职、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5.擅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6.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或连续2年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7.受到开除党籍、团籍、劝退、除名处理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应当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10.未出现前款规定情形的,聘用期满后优先考虑续聘。 本公告由巴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94—582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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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巴宜区2024年补聘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农业农村工作专员、医务人员空岗计划表 2.巴宜区2024年补聘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农业农村工作人员、医务人员报名表 3.巴宜区2024年补聘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农业农村工作人员、医务人员政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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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波密县2024年补聘乡村振兴专干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专干管理办法〉的通知》(藏组发〔2020〕213号)有关规定,为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实现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全覆盖,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聘计划
波密县2024年计划补聘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5名,玉许乡普热村1名、玉普乡格巴村1名、易贡乡沙玛村1名、倾多镇德吉村1名、古乡松绕村1名。
二、补聘对象
补聘对象为波密籍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三、补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报考岗位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具有符合补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服从补聘单位管理及工作安排。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恶意散布不良或不实言论。
4.符合履职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补聘
1.在反对分裂、揭批十四世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等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态度暧昧、与党和人民离心离德、同情支持达赖集团、参与分裂破坏活动的。
2.有违纪违法犯罪记录的。
3.在职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及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合同的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
4.有其他不适合岗位要求情形的。
四、聘用待遇
根据《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专干管理办法》(藏组发〔2020〕213号)的规定,具体为:
(一)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和年度绩效考核奖励两部分组成,实行动态增长机制。
1.基本工资。二类区3000元/月;本科生、研究生分别高定一档、二档(档差不低于100元/月);分别高定一档、二档、三档;工作每满1年享受10元/月的工龄工资,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晋升一档工资。升任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副书记(副主任)、书记(主任)、第一书记的,晋升相应职务等级工资。
2.年度绩效考核奖励。按照年度基本工资的40%设置,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发放,优秀等次的发放100%,称职等次的发放85%,基本称职等次的发放50%,不称职等次的不予发放。
(二)待遇补助。
1.休假路费补助。根据本人及配偶籍贯所在地,市内、跨市、跨省区分别给予休假路费补助1000元、2000元、3000元。
2.通讯补助。100元/月。
3.安家费。试用期满后,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5000元。
4.生活补助。县级财政在用餐、取暖等方面对乡村振兴专干发放500元/人/月补助。
(三)假期待遇。
1.休假。每年享受30天的带薪休假(不含路途时间)。
2.婚假。结婚的,给予15天婚假(包含路途时间)。
3.产假及护理假。生育子女的,应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女方每胎享受1年产假,产假期满当年不再享受休假。试用期内休产假的,产假期满后试用期顺延。产假期间只发放职务等级工资、不发放当年绩效考核奖励、通讯补助。配偶享受30天护理假(不包括在年度休假内,包含路途时间)。
(四)社会保障。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五)其他待遇补助。
1.在村(居)连续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将村(居)工作经历作为职称评审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
2.在村(居)连续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参照《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有关政策规定实行学费资助。
3.乡村振兴专干出差、培训产生的交通、住宿及伙食补助等费用,参照《西藏自治区差旅费管理办法》予以报销。
以上政策,随自治区政策调整而调整。
五、人员管理
由县委组织部统筹管理、乡镇党委具体管理、村(社区)日常管理。
六、解聘
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停止发放薪酬待遇和各项补助:
1.乡村振兴专干辞职或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签订合同到期未续订合同的;
2.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3.违规违纪违法的;
4.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5.不服从组织安排、不遵守乡村振兴专干管理制度的;
6.工作期间擅自离岗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7.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或连续2年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七、补聘程序
此次补聘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签约录用等六个阶段。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2月10日 09:30—12月13日18:30。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党建办(党政大楼进门左手边)
2.报名方式: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及政审表(附件1)、1张免冠电子证件照(备注姓名和出生日期)到波密县委组织部进行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波密县委组织部梳理汇总报考人员报名及政审表、相关佐证资料,根据本方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会同县纪委、统战部、社工部、政法委、人社、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政治和资格条件审查。
(二)笔试(12月19日—12月25日)
政治和资格条件审查通过的,由县委组织部组织报名人员参加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县委组织部通知,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按70%计入总成绩。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从报名人员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顺序补录。无人报名的岗位,在服从调剂的报名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调剂。
(三)面试(12月26日—12月29日)
县委组织部组织初步人选进行面试。题目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负责,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面试当天因考生自动放弃导致的缺额,不再开展递补。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招聘人员。
(四)体检(12月30日—12月31日)
1.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补聘初步人选到波密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由个人承担。
3.体检通过的,列为拟聘用人员。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未通过的,取消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安排体检。
4.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必要时,县委组织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重新体检。
(五)公示(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8日)
所有体检通过的考生,在网信波密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六)签约录用(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10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接到举报或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县委组织部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岗前培训后尽快安排到村(社区)工作,并逐级报上级备案。
本公告由波密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894—5665855。
中共波密县委组织部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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