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评 | 微信群骂战再敲警钟: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政务   2024-12-09 16:27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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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徐州睢宁刘某与刘某某在微信群内公开互骂,再度将网络空间的言行规范问题推向了公众视野。两人的粗鄙言辞不仅令人大跌眼镜,更因其影响恶劣,最终导致各自被处以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这一案例并非孤例,近年来,网络空间中类似的情况屡见不鲜,反映出当下部分网民对于网络环境中言论自由边界的模糊认知,以及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无知。

网络空间虽然虚拟,但并非法外之地。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社交媒体平台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微信、微博、论坛等虚拟社群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交流方式。然而,随之而来的是,部分网民借着网络的匿名性和即时性,放纵自我的负面情绪,无视他人感受,肆意发表侮辱性的语言,甚至恶意诋毁他人名誉,造成了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在上述案例中,刘某与刘某某因个人纠纷,在一个拥有168名成员的微信群内进行了长达十几分钟的粗俗辱骂。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群聊的和谐氛围,还对其他群成员造成了不良影响。此类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权利,破坏了网络生态环境,也触碰了法律底线。

网络世界的匿名性和距离感可能会让人产生一种“安全感”,认为自己可以在网上随心所欲地发表言论而不必担心后果。但事实上,网络空间同样是法治社会的一部分,网络行为同样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此领域的言行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逾越界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都对网络言论自由做出了具体规范,强调了网络空间的秩序与文明。在微信群、朋友圈等社交平台,一旦涉及侮辱、诽谤他人,即构成违法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行政拘留,甚至刑事责任。

此案例再次提醒广大网民,言论自由有边界,网络空间不容肆意妄为。每个人在网络空间的每一次发言都应基于理性的态度,避免情绪化表达,更不能伤害他人感情、侵害他人名誉权,避免因为一时冲动而触犯法律红线。全社会要积极倡导健康的网络文化,构建和谐、有序的网络环境,共建风清气朗的网络家园,让网络空间成为连接人心、传递善意的桥梁,成为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阵地。

源:淄博日报
编辑:孙莹
审核:田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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