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卿汤义率队到我县就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生态振兴部分)》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当天,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富阳镇山宝村、社三村,葛坡镇凤岭村,详细了解我县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消除农房安全隐患、财政支持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
检查组对我县相关工作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并强调,要继续加强村容村貌整治,开展美丽乡村和美丽庭院建设。要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循环农业,持续推进农业有害生物绿色防控与废旧农膜、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利用。要建立健全乡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处置管理制度,加快完善乡村排污管网,推进乡村无害化厕所改造,扎实有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贤栋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