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赤峰市中心城区新增电动三四轮车
禁行路段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切实优化城市道路通行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赤峰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赤峰市中心城区相关辖区公安交管部门,结合道路通行实际,在中心城区部分路段新增“禁行街” ,禁止未注册登记办理牌照的电动三四轮车通行。具体通告如下:
一、禁行路段区域
红山区:
红山区哈达街(火花路至清河路)
红山区清河北路(英金河大街至玉龙大街)
松山区:
松山区松源街(松州路至银河路)
松山区银河路(桃李街至临潢大街)
松山区兴安街(林西路至经棚路)
松山区永和路(东方红大街至信义东街路段)
红山区
红山区清河北路(英金河大街至玉龙大街)
松山区
松山区银河路(桃李街至临潢大街)
松山区兴安街(林西路至经棚路)
松山区永和路(东方红大街至信义东街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