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意外离世 让我们想到遗嘱信托!

财富   2025-02-04 20:22   上海  

大 S,徐熙媛。

很难相信,48 岁的她,也去世了。

大年初五,传出消息。隔一天,证实。火化。

快速地,好像她闯入我们的视野也只是一瞬间——从 24 年前《流星花园》杉菜一角,大 S 这个名字,被大陆年轻观众熟知,成为不少 80 后 90 后生人的共同记忆。

如今,烟消云散。

大 S 现金有多少,未知,但房产价值不菲。

据悉,台北信义的豪宅行情约 4 亿台币(约 8700 万人民币)," 国家艺术馆 " 的房产价值 2.5 亿台币左右(约 5400 万人民币),光两户豪宅价值就超过 1.4 亿人民币。

按照台湾继承法(《民法》第 1138 条),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与子女共同继承(子女与配偶平均分配)。

按照法律,很可能由具俊晔和两个孩子们共同继承。至于子女的监护权,最有可能的是回到孩子们的亲生父亲汪小菲手中。

台湾知名律师吕秋远在社交媒体发文,认为两个孩子的监护权就依法会到汪小菲这里——就算写遗嘱也没用:

" 台湾的民法规定,离婚以后,即便原本约定由一方行使监护权,如果行使的一方过世,孩子的监护权就会移转到生存那一方。"

这又牵扯到遗产分配问题。

吕秋远分析,目前遗产的分配可能是 " 配偶具俊晔、两名未成年子女共同继承,各三分之一 "。但是汪小菲如果是两名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来的遗产分配,恐怕也会有很多争议。毕竟他可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取得对方的遗产。

最好的方式就是,生父将生母的遗产成立信托,让孩子们成年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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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信托的定义和特征

早在2001年《信托法》颁布之时,信托法即对遗嘱信托作出前瞻性的设计,信托法明确规定在遵守继承法的前提下,可以设立遗嘱信托,为遗嘱信托在我国的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此后2021年我国《民法典》正式颁布,其中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四款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民法典》进一步完善了继承制度,为遗嘱信托的发展提供了更明确的法律支持。

在2023年中国银保监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中,遗嘱信托作为财富管理服务信托中的一个业务品种。定义如下:“单一委托人(立遗嘱人)为实现对遗产的计划,以预先在遗嘱中设立信托条款的方式,在遗嘱及相关信托文件中明确遗产的管理规划,包括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付等,并于遗嘱生效后,由信托公司依据遗嘱中信托条款的内容,管理处分信托财产。”

从信托的基本法律关系来看,设立信托至少需要确定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遗嘱信托的受益人,应当参照民法典对遗嘱继承人的规定和信托法关于受益人的范围确定。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信托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综合上述规定,遗嘱信托相较于家族信托、家庭信托等财富管理信托,其受益人范围更加广泛,不局限于亲属,可以是其它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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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信托的优势

1、生前保留对财产的控制与所有权

遗嘱信托是自然人委托人在身故后用遗产设立的信托。相较于生前信托,遗嘱信托在自然人身故、遗嘱生效后产生信托财产的交付义务。委托人在生前仍可以保留对财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现阶段我国居民家庭的资产类型以不动产为主,信托非交易过户和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尚不完善,以不动产设立信托需要承担较高的税费成本。采用遗嘱信托的方式,既保留委托人生前对财产控制权、使用权的现实需要,也可以实现身后的财产的规划、传承与安排。

2、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达

自然人的遗嘱自由得到更大程度的扩张,充分保障遗嘱人去世后其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愿的贯彻落实,体现对遗嘱人真实意思的最大尊重。委托人可以灵活安排遗产分配。遗嘱信托可以根据遗嘱人的意愿,对遗产进行个性化的分配安排。遗嘱人可以设定受益人范围以及不同的受益条件和分配方式,如按照受益人的年龄、学业、事业发展阶段等进行分配,确保遗产的分配更加公平、合理,有效避免“败家”,从而实现对继承人的教育,实现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双重传递。

3、财富规划与传承

遗嘱信托可以实现财产安全隔离,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未设立遗嘱信托的财产与受益人的其它财产,由专业金融机构作为受托人为提供全面、专业的财富管理服务,确保遗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避免因继承人缺乏管理经验或能力而导致财富的挥霍或流失。通过专业的资产管理,信托财产可以实现保值增值,为家族财富的长期传承提供稳定的保障。

4、隐私保护避免家族纷争

与遗嘱公开不同,遗嘱信托具有一定的保密性。遗嘱信托的内容通常不需要向公众公开,只有相关的受托人、受益人和必要的法律机构等知晓其中的具体安排,能够更好地保护遗嘱人的隐私以及家族的内部事务不被外界过多知晓。

5、实现慈善意愿与持续公益支持

遗嘱人可以通过设立遗嘱信托,将部分或全部遗产用于支持特定的慈善事业或公益项目,如教育、医疗、环保等,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的同时,也实现了自己的慈善愿景。

与一次性的慈善捐赠不同,遗嘱信托可以实现对慈善事业的长期、持续支持。受托人可以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信托财产进行合理管理和投资,将所得收益持续用于慈善项目,为公益事业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

来源:家 族 办 公室杂志/文娱春秋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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