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销售费、推广费等各种名义或形式报销相关费用,给予医疗机构或其内设科室、从业人员不当利益的行为。
假借支付佣金,给予医疗机构或其内设科室、从业人员不当利益的行为。
假借开展学术活动、科研协作、学术支持等名义,给予医疗机构或其内设科室、从业人员不当利益的行为。
通过赠送礼品、安排旅游、餐饮或者娱乐性活动等方式,给予医疗机构或其内设科室、从业人员不当利益的行为。
通过赞助或者捐赠的方式,给予医疗机构或其内设科室、从业人员不当利益的行为。
假借场地租借,将出租出借收益与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活动挂钩的行为。
医药企业为了获取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机会,给予医疗机构或其内设科室、从业人员不当利益的行为。
医疗机构或其内设科室、从业人员违规开具处方,收取医药企业回扣或不当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