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急管理部组织编制了《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应急预案编制管理百问百答》(以下简称《百问百答》),旨在更好地服务广大基层,实实在在地帮助基层解决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工作中的疑点难点问题,提高基层应急预案质量。
(1)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乡镇(街道)自行处置的突发事件,当现场处置工作完成,事件危害和次生、衍生风险基本消除时,结束应急响应,转入善后阶段,有序组织现场应急队伍和工作人员撤离。
(2)当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到场且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时,由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宣布结束应急响应,乡镇(街道)协助做好必要的善后恢复工作。
(1)配合制定善后工作方案。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制定针对受灾村(居)民的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
(2)落实补助措施和优抚待遇。对参与应急处置人员按规定落实补助措施,对在应急处置中受伤或牺牲的人员积极协调落实有关优抚待遇。
(3)防治疫病和消除环境污染。配合上级卫生健康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疫病防治、现场清理和消除环境污染等相关工作。
(4)灾情统计上报。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灾情核查、统计上报受灾情况,明确实际受灾情况,公示或转达灾后工作计划。
(5)灾后恢复重建。配合上级部门协助修复受损公共设施,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给予受损房屋经济扶持,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纠纷,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6)其他相关工作。
此外,应急预案中还可对问责与奖惩等予以明确。
(1)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可为乡镇(街道)提供应急通信保障的相关单位及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结合实际,做好本地区可利用的视频会议系统、370MHz应急指挥窄带无线通信系统、有线电话、卫星电话、北斗短报文终端、广播等通信设施设备保障,将运维保障单位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在应急预案中明确。必要时,可建立应急通信小组,确保紧急情况下通信畅通。
(2)维护保养和使用培训。乡镇(街道)日常要做好通信装备和系统的维护保养和使用培训,畅通基层应急通信与应急叫应机制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应急处突时“拿得出、联得上、呼得应”。
(3)日常管理和维护要求。物资装备的采购、仓储、调运、出入库、发放、盘点、回收、报废等日常管理和维护要求及使用培训要求。
(1)基层应急救援队伍。一般可将本地区的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员,所辖地区内企事业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以及志愿者等纳入本地区的应急救援队伍。
在预案中要列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的人数、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救援类型与专长、应急救援物资与装备等,明确队伍在应急状态下的职责任务、编组以及日常培训演练相关内容。
(2)本地区可协调请求支援的队伍。预案中应当明确本地区可协调支援的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等,列出联系人、联系方式、救援类型与专长等;同时明确应急联动、协同处置和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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