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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有效打击生产、销售或改装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安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全社会征集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无照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的行为。
2、生产、销售无国家强制性认证(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及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乘员头盔等行为。
3、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包括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
4、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包括销售不合格电池、充电器、乘员头盔等。
5、经营者未按要求明码标价,实施价格欺诈。
6、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如拒绝履行“三包”责任等。
7、违反广告法规定,虚假宣传电动自行车性能和规格。
8、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电动自行车经营行为。
二、举报途径
如发现上述或其他电动自行车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举报:
1、电话举报:12315、0796-7628262。
2、现场举报:直接前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各市场监管分局办公地点进行举报。
三、征集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四、注意事项
1.举报时,请尽量提供详实的信息,包括违法违规行为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形及涉及单位或者个人的相关信息。
2.举报内容须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3、对所有举报信息保密处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诚挚邀请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提升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有效维护良好的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公告
监 制:许庆华
终 审:刘志宏
复 审:朱贤文
编 辑:谌建波
来 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