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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公安厅交管局统一部署,安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行动。
本次对2024年10月的突出违法车辆、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运输企业、和近期典型事故案例等进行重点曝光。
▲2024年11月13日17时许,郭某禄驾驶无牌非标电动四轮车沿322国道由西往东行驶至322国道被安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枫田中队查处,经核实,郭某禄无证驾驶电动四轮车,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2024年11月13日17时许,刘某胜驾驶无牌四轮车沿322国道由东往西行驶至322国道被安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枫田中队查处,经核实,发现刘某胜无证驾驶电动四轮车,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三、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危害大,安全性能无保障,上路行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希望广大群众为了自身安全,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
宣传警示曝光行动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宣传的教育作用、曝光的警示作用、舆论的倒逼作用,努力实现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明显上升、重点人群点对点到达率明显上升,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和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安福公安交警也将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及时跟踪问题整改,跟进公布最新进展,实现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确保城市道路安全、畅通、有序。监 制:许庆华
终 审:刘志宏
复 审:朱贤文
编 辑:王 佳
来 源:安福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