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为博人眼球,非法狩猎获刑

时事   社会   2024-12-01 17:00   北京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生态持续优化,许多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逐渐恢复,野生动物数量明显增多。尽管国家明文规定禁止非法狩猎野生动物,可偏偏有个别人还在顶风作案,甚至利用其博人眼球,吸引粉丝。
司某,今年60岁,是一名某短视频平台的网红,因为录制短视频博眼球赚流量,他连同闫某、于某等3人惹下了大麻烦。
说起司某,其短视频账号高峰期曾拥有18.4万粉丝,发布的视频主打户外探险和猎犬经验分享等内容。
视频中,司某饲养的猎犬正在对一只小野猪进行扑咬,而就在它发布后不久,这段视频就被司某删除。除此之外,司某在直播及视频中多次提及“二师兄”“大货”“咯咯哒”“大尾巴”等隐晦用语代指野猪、野鸡等野生动物。
不仅使用隐晦的用语,还在视频中教授大家狩猎的技巧,为了吸引粉丝,司某可谓是煞费苦心。而在司某的背后还隐藏着一个团伙,团伙中有人先期上山选位置下猎套、有人跟随拍摄猎捕视频、有人后期制作视频,猎捕得手后团伙再将猎获的野生动物运回进行销赃处理。
2023年9月3日晚上9点,就在司某等人将刚刚非法捕获的野猪运下山时,被埋伏好的民警当场抓获。
现场,民警起获司某等人猎杀后野猪死体1头、作案猎套5副、猎杀野猪的复合弓1副、猎杀野猪用长矛扎枪1把、涉案猎犬2只。
2024年2月20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对司某等人涉嫌非法狩猎罪一案依法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司某等三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相应的生态损害赔偿款。当天,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司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被告人闫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被告人于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同时,被告人司某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两千元,予以没收。

编辑:赵建鑫   责编:水母

若您有征拆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等问题
点击下方小程序选择“法律咨询”
▼ 专业律师为您免费解答 ▼

法治进行时
北京人最爱看的法制资讯,犯罪分子最闻风丧胆的正能量权威媒体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