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不看路,一个看不见路...

政务   2024-11-15 20:44   湖南  

烈日高照的时候驾车上路

刺眼的阳光会使眼睛

有一瞬间的不适应

同时也会让驾驶人的双眼

瞬间有“致盲”的感觉

视线受阻

在这过程中

驾驶人基本处于“盲驾”状态

给安全驾驶造成威胁

9月30日中午,朱某驾车因阳光过于刺眼,视线受影响,在经过双峰县公安局青树坪派出所大门口路段时,碰巧遇见未观察道路来车情况便横过马路的王某,结果导致在人车“互不相见”的情况下,酿成了事故。所幸王某伤势较轻微。民警依据事实与法律,依法认定王某在驾驶时没有避让横过公路的行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行走时没有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横过马路,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如何有效躲避刺眼的阳光?






















































1

保持安全车距是前提

在阳光强烈的情况下行车时,一定要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集中精力驾驶,避免前车急刹而来不及躲避发生交通事故。此外,有些车膜和车漆在阳光下也会形成刺眼的现象,若发现前车反光明显,最好不要跟车行驶,及时调整车辆的位置,躲开反光区。


2

进出隧道要谨慎


在出入隧道时由于光线差异很大,会在短时间内影响驾驶视线,所以在车辆进入隧道前减速,把车速控制在限定时速内,同时打开示宽灯,在驶出隧道时,要注意观察路面车辆和行人。


3

巧用遮阳板


在车内风挡上沿的位置,都会配有长条状的遮阳板。当车辆迎着阳光行驶时,放下遮阳板可以有效地阻挡阳光对眼睛的影响。建议驾驶人根据自己的情况来调节遮阳板的角度,不过需要注意,遮阳板位置过低会影响驾驶人对于信号灯的有效观察。


4

佩戴太阳镜

长时间逆光行车会让眼睛产生不适,驾驶员可选择佩戴太阳镜。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偏光镜,选择过于低廉的伪劣产品,不仅达不到最好的效果还会加重对眼睛的伤害。


5

中控台及风挡下勿放置反光物

塑料玻璃等物品,遇到阳光会反射到风挡上面形成一块块白色,干扰驾驶人的视线,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中控台上尽量不放置有可能出现反光的物体,避免危险发生。



那么行人应该如何文明出行呢?


Q

行人在道路上怎样行走最安全?
A

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行人须走人行道,不得在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行走、逗留。没有人行道的,须靠路边行走,即在从道路边缘线算起1米内行走。遇有红灯或禁止通行的交通标志标线时,不要强行通过,应等绿灯放行或绕道通行。


注意观察后通过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路段上的人行横道,先观察左右两侧车辆通行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通过。横过马路时全程要走斑马线,不得乱穿马路,不得翻越、倚坐隔离护栏

不要盲目后退

穿越马路时,应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快步通过,不要在斑马线上闲庭信步,以免信号灯结束时,行人还在路面上,与正常通行的机动车发生冲突。
如果红灯亮起时行人仍处于机动车道上,千万不要后退,以免发生危险,而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前行,直至通过路面或在道路中心线等待下一绿灯亮起后再行通过。

等待也有“学问”

在人行横道信号灯的十字路口处,有行人等待区的,在红灯时,行人应该在等待区等待通行。

在未设等待区的地段等待通过时,要在路缘石以上等候,以免机动车右转时,车辆右后轮对行人造成碰撞或碾轧。

谨防转弯车辆

机动车右转弯时,可能会与正常通行的行人发生冲突,此时右转弯的机动车要注意避让行人,但行人也要注意观察机动车是否有转向的趋势,避免出现碰撞事故。行人遇机动车礼让、避让时,应安全快速通过。


娄底公安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摒弃交通陋习,文明出行
共同营造文明、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双峰公安交警


娄底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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