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1月11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九次缔约方大会(COP29)首日,各缔约方就《巴黎协定》第六条第四款机制(6.4条)下的碳信用创建标准达成共识,以确保国际碳市场在联合国监督下诚信运作。该条款的通过为全球各国正式开展碳交易奠定了基础,被视为全球碳市场的历史性时刻。
COP29主席穆赫塔尔·巴巴耶夫表示,根据大会通过的“《巴黎协定》第6.4条所建立的机制的规则、方式和程序”提案(FCCC/PA/CMA/2024/L.1),主席国已经注意到《巴黎协定》第6.4条的监督机构通过了上述两个标准,向各缔约方保证第6.4条的工作将继续进行小组讨论。
在2015年《巴黎协定》通过时,第6条被视为全球碳市场机制的基础,允许各国通过碳市场等市场机制,部分实现国内减排目标。其条款6.4意在建立一个由联合国机构监督的国际碳交易市场。
就在一个月前,《巴黎协定》6.4条下负责制定全球碳市场指导方针的监督机构(Supervisory Body)跳过了以往的流程,绕过缔约方大会CMA的审批程序,直接制定并发布了两项与碳清除以及方法学开发和评估有关的关键标准。
这些标准曾在COP28被各国否决——2023年12月12日,COP28最后一天的闭门“加时”谈判持续到深夜,最后各国宣布拒绝通过关于《巴黎协定》第6.2条、6.4条的提案。
全球化智库(CCG)联合创始人兼秘书长苗绿此前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巴黎协定6.4条监督机构直接制定并发布与碳清除标准和方法学要求有关的标准,这确实是推动全球碳市场向前发展的积极举措。这些标准的确定为全球碳市场的建立提供了重要的技术基础和规则依据,从这个角度看,增加了COP29上进一步推进全球碳市场建设的可能性。然而,碳市场的建立是一个复杂的议题,涉及各国的利益平衡、减排责任的分配、碳交易的规则制定等多个方面。尽管有了标准方面的进展,但在COP29上要实现全球碳市场仍面临诸多挑战。所以,不能仅仅因为标准的发布就断言COP29一定能实现全球碳市场,但这确实为其创造了一定的有利条件。
苗绿表示,COP28否决相关标准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利益分歧、技术标准和方法学的争议等原因。利益分歧方面,首先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分歧。发达国家希望通过全球碳市场来转移部分减排责任和成本,而发展中国家则担心这会限制其自身的发展空间,并且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资金和技术支持来应对减排压力。其次是不同行业之间的利益分歧。一些化石燃料行业及相关利益集团可能会对严格的碳市场规则进行抵制,因为这会影响到他们的经济利益。此外,碳清除技术目前还处于发展阶段,其实际的减排效果和环境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一些国家对于将尚不成熟的碳清除技术纳入碳市场标准持谨慎态度,担心这可能会导致虚假的减排量,从而影响碳市场的有效性和公信力。而且,制定碳市场的方法学需要考虑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实际情况,如产业结构、能源消耗模式等。在COP28上,各国对于方法学的科学性和适用性可能存在不同的看法,导致无法就相关标准达成一致。
中国碳市场经过三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市场,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众多,市场运行总体平稳,碳价稳步上升,积累了丰富的市场运行和管理经验。但全球碳市场的标准尚未完全统一,中国碳市场的标准与国际标准在某些方面可能存在差异,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国际标准的对接和协调,以提高中国碳市场在国际上的认可度和兼容性。
在全球化的碳市场中,数据质量和透明度是至关重要的。苗绿建议,中国要进一步提高碳市场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透明度,加强对数据的监测和管理,以增强国际市场对中国碳市场的信任。全球碳市场的发展需要金融创新的支持,同时也面临着一定的风险。中国需要进一步加强碳金融产品的创新,提高碳市场的金融化水平,同时加强对碳市场风险的识别、评估和管理,确保碳市场的稳定运行。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就在刚刚,COP29会议批准了第六条第四款机制即6.4条,为全球各国正式开展碳交易奠定了坚实基础,是全球碳市场的历史性时刻。
《巴黎协定》第6.4条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2015年《巴黎协定》的签署,此条款为全球碳市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目的是通过国际合作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支持可持续发展。第6.4条机制的核心是建立一个由联合国监督的碳信用机制,帮助各国和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减排目标。
在2015年《巴黎协定》通过时,第6条被视为全球碳市场机制的基础。其中第6.4条提出了建立全球碳市场的框架,由联合国监督,旨在通过国际合作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通过6.4条款下的交易,排放量较高的经济体将能够理想地实现《巴黎协定》规定的气候目标(即国家自主贡献,简称 NDC)。这也将使急需的资金流向有潜力开发碳项目或保护现有碳汇的发展中国家。
《巴黎协定》第6.4条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2015年《巴黎协定》的签署,此条款为全球碳市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目的是通过国际合作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支持可持续发展。第6.4条机制的核心是建立一个由联合国监督的碳信用机制,帮助各国和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减排目标。
尽管在COP21上对第6.4条的目标达成了一致,但具体操作细节并未在协议中明确,特别是在如何防止双重计算和确保减排项目的附加性问题上缺乏深入讨论。会议的主要成果是确立了机制的大框架,但执行层面的问题被留待后续讨论。
对中国的影响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全球最大碳排放国,6.4条机制的通过将显著推动中国碳市场的国际化进程。
通过6.4条,中国的CCER机制将能够与全球市场接轨,参与国际碳信用交易,吸引国际资金支持国内绿色项目的发展。
中国的碳信用市场在6.4条框架下,将必须遵循全球统一的标准,特别是在项目透明度和附加性验证方面。中国将需要加大对国内减排项目的审查和认证力度,以确保这些项目能够符合国际标准,从而提升其碳信用的质量和竞争力。
通过参与6.4条机制,中国企业可以将国内的碳信用输出至全球市场,并通过交易获取更多的国际资金支持。这将大大增强中国企业的全球竞争力,特别是在推动绿色技术出口和能源转型项目上。
在正在进行的阿塞拜疆举办的联合国COP29气候峰会上,各国将尝试就全球碳抵消信用交易系统的规则达成一致。当地时间11.11日即COP29首日,UNFCCC官方便提出备受瞩目的关于《巴黎协定》第六条第四款所设机制的指导意见,决定草案/主席提案,大步推进《巴黎协定》第六条的建设进程。
什么是碳抵消(CARBON OFFSETS)?
一些政府和公司可能难以削减温室气体排放以实现其气候目标。碳抵消的支持者认为,这是一种实现这些目标的关键手段。这些碳抵消允许一个国家或公司通过支付其他地方的减排行动来抵消其部分排放。这些减排行动可能包括安装农村太阳能电池板或将汽油公交车队转为电动。
什么是第6条(ARTICLE 6)?
《巴黎协定》第6条帮助各国共同努力减少碳排放。它为各国和公司提供了两种抵消交易的选择,以便它们能实现各自的气候行动计划(NDCs)中所设定的减排目标。一种允许两国自行决定双边碳交易协议的条款,被称为第6.2条。第二种旨在创建一个联合国管理的集中系统,以便各国和公司能够开始抵消其碳排放并进行交易,这被称为第6.4条。第6条被视为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气候融资的重要机制。如果启动《巴黎协定》的碳市场,即使美国在特朗普领导下撤回对《巴黎协定》的支持,该市场仍可继续运作。
到目前为止有什么进展?
在格拉斯哥举行的COP26气候峰会上,谈判者达成了一项突破性协议,制定了规范碳信用交易的基本规则。但是,在迪拜的COP28气候峰会上的两周谈判后,各国未能就启动一个中央碳交易系统的必要细节或明确双边安排规则达成一致。包括日本和印度尼西亚在内的一些国家决定在没有这些细化规定的情况下继续推进双边协议,并已经准备进行碳信用交易,称为“国际可转让减排结果”(ITMOs)。联合国表示,截至今年10月,56个国家之间已达成91项协议。泰国和瑞士在1月份完成了首次交易,但双边贸易协议市场仍相对较小。一些买家担心,缺乏足够的规则来防止国家更改协议条款或撤销协议,同时没有可靠的系统来确保买卖的信用不会被购买和出售国家重复计算。
COP29将决定什么?
各国希望今年的气候大会能在第6条上尽早取得“胜利”。市场观察人士对达成协议持乐观态度,以为双边协议设立保护措施,并启动联合国支持的集中市场(UN-backed centralised marketplace)。保护措施包括提供买卖实际减排量的保证,一些国家希望确保生成信用的方式可以接受国际检查。各国还将讨论联合国的中央注册系统是否可以自行存放交易和注销的信用,还是仅用于核算目的。
由联合国选出的专家小组已为多边交易系统制定了一项框架,以确保信用符合基本质量标准。但是,COP29上的各国可以选择批准此标准、展开进一步讨论或拒绝该标准。COP29结束后,技术专家小组将再次开会,以确定通过炉灶项目或植树造林等方式生成碳信用的具体方法是否可以在新的巴黎协定系统中发行信用。如果关键点今年得到解决,该系统最早可在2025年启动。
这对自愿碳市场意味着什么?
一些没有法律义务减少排放的公司设定了自愿目标,这些目标可以通过在自愿碳市场上购买信用部分实现。2022年,自愿市场的全球价值约为20亿美元。将目前在自愿市场上的碳项目与巴黎协定系统连接起来,将进一步增强市场信心。开发者可以申请将其项目(如红树林恢复和再生农业)下的信用纳入联合国系统,一旦获得批准,他们可以选择在联合国系统或自愿市场上销售。专家预计,联合国批准的信用价格也可能将会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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