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澎湃新闻
对话谈判代表:国内国际碳市场或可协同发展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九次缔约方大会(COP29)正在阿塞拜疆首都巴库举行。谈判首日,各方就《巴黎协定》第六条第四款下有关方法学和碳清除活动的技术标准等达成共识,为推进《巴黎协定》第六条议题谈判的营造了积极氛围。
第六条机制包含哪些内容?又为何重要?本次大会期待达成何种成果?记者对话COP29中国代表团谈判代表王际杰,谈《巴黎协定》第六条的谈判进展。
生效与拖延:关于第六条的讨论持续进行
第六条作为《巴黎协定》的关键组成部分,旨在通过市场和非市场机制促进各国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挑战。
事实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有关市场机制等问题的讨论由来已久。尽管《巴黎协定》于2016年正式生效,但关于第六条实施的具体要求的谈判一直在进行中。在2018年的卡托维兹气候大会上,各方基本完成了《巴黎协定》实施细则谈判,但第六条由于其政治敏感性和机制复杂性,并未能达成一致。
直到2021年的格拉斯哥气候大会,各方才就第六条的实施细则达成了初步共识,其中包括6.2条和6.4条的市场机制,以及6.8条的非市场机制。由于各国已有一定的国际交易经验,市场机制实施受到了更多关注。其中,对于6.4条机制,可以将其理解为联合国层面设立的减排量交易机制;6.2条机制相对更为宽泛,集中于界定在《巴黎协定》下进行国际碳交易的基本原则、要求及影响。
王际杰介绍,2022年沙姆沙伊赫气候大会上,各方针对许多技术问题(例如初始报告和报告表格等)已经制定了相应规则,今年剩余的谈判问题仍集中在技术层面。
就目前进展而言,缔约方均希望今年完成第六条谈判,谈判氛围良好,各方展现建设性且沟通顺畅。会议闭幕时将对本次大会期间授权需解决问题形成技术性安排,虽最终结果难以预判,但各方正朝完成谈判目标努力。
技术性文件通过 国际碳市场启动具备基本条件
谈判进行至今,各方已就许多技术细节达成了一致,包括初始报告、专家审评等一系列问题。这些细节对于确保机制的有效运行、公信力和权威性至关重要。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大会通过了两个关键技术文件,一是如何在6.4条下开发方法学的基础性文件,二是关于如何定义和看待碳清除活动。拥有这两份技术文件后,6.4条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启动运行的基本条件。
对于第六条机制何时能够正式启动运行,王际杰表示很难给出一个确切的时间点。实际上,一些国家已经在6.2条框架下开展了合作,6.4条机制今年刚刚具备了启动运行条件,为各方提交方法学申请等提供了渠道,预计将逐步运转起来。
可以肯定的是,第六条机制规则经过各方多年谈判已近取得了比较积极的进展。与此同时,这并不意味着6.4条或者6.2条达成之后,各方一定要利用这一工具开展相关活动。王际杰对此作出进一步解释,设计市场机制或者非市场机制的手段的初衷是促进各方完成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全面落实《巴黎协定》,而如何参与和实施第六条活动则是各方自己的权利。
有益经验积累 国内国际碳市场或可协同发展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我国利用市场机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的一个制度创新,也是推动实现我国“双碳”目标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自主贡献目标的核心政策工具。自2021年7月启动上线交易以来,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接近5亿吨,成交额297亿元,交易价格稳步上升,市场运行总体平稳。
谈及第六条机制实施对中国碳市场发展的影响,王际杰表示,中国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建设上积累了有益经验,为参与第六条机制下的交易活动提供更多可能,但具体实施方式仍有待研究。值得注意的是,在最近的谈判文本中也纳入了与国内碳市场合作的相关内容,为未来的协同发展留下了空间。
与此同时,市场机制下的合作可能帮助发展中国家低碳项目建设获取资金,产生的指标也可依据协议帮助投资方实现减排目标,这从日本、瑞士等国已开展的合作中可以得到一定体现。需要明确的是,此资金渠道与发达国家承担的气候资金义务不同。
展现灵活性 为全球气候行动注入新动力
王际杰强调,第六条机制为各国提供了一个灵活的合作框架,有助于提高全球减排雄心。通过市场机制,可以更有效地调动资源,促进低碳技术的转让和推广,同时,非市场机制也为国际合作提供了新的途径。
总的来说,第六条机制的逐步完善和实施,将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注入新的动力。它不仅有助于实现各国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还能推动全球向低碳、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转型。
面对日益严峻的气候挑战,国际社会需要以更加积极和开放的态度参与到第六条机制中来。从京都到巴黎,再到巴库,各国努力在不断磋商和妥协中逐步构建起一个更加包容、灵活且有效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然而,第六条机制并非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万能钥匙。它的成功实施需要各国政府、企业和公民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通过持续的对话、合作和创新,我们才能充分发挥这一机制的潜力,共同为实现《巴黎协定》的目标贡献力量,建设更加可持续、韧性和繁荣的世界。
来源:中国环境网
关于征集《2023-2024年度中国碳市场行业发展报告》参编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4年1月,国务院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标志着我国碳交易体系基本建立。截至2024年7月15日,全国碳市场碳配额累计成交量达4.65亿吨,累计成交额近270亿元,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累计成交量4.72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累计成交额70.92亿元人民币,这表示我国碳市场建设进展显著,发展影响持续扩大,未来在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发展的重大制度创新等方面将起到重要作用。
为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业委员会联合上海碳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将共同编制《2023-2024年度中国碳市场行业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本报告旨在通过系统梳理和分析中国碳市场在2023-2024年的发展动态、市场结构、交易情况、政策环境等内容,专业评估市场运行效率与效果,为政府决策、企业运营及社会各界提供参考依据。
为保证高质量完成《报告》的编制工作,并提高《报告》的社会参与度、实用性和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报告》的参编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与条件
(一)参与编辑单位应为依法经营,关注或参与碳市场相关领域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
(二)愿意为《报告》编制工作提供所需的数据、人力或费用支持,按要求完成《报告》编制小组委派的工作任务;
(三)参编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
二、权利义务
(一)联合编制《报告》,同时编制单位和单位相关负责人可以在报告中署名,并为编制单位和参编人颁发参编证书;
(二)参与编制单位在碳市场领域所取得优秀成果,优先列入《报告》成果内容;
(三)参与编制单位推荐参加“第四届碳中和博鳌大会”与主办方一起现场发布《报告》。
三、联系方式
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附件:1.《2020-2022年度中国碳市场行业发展报告》
2.《2023-2024年度中国碳市场行业发展报告参编单位申请表》
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业委员会
2024年8月20日
往期回顾:
序言
往期报告查阅请联系秘书处
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业委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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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玉文13521619697(零碳工厂创建及奖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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