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4〕第28号
2024年12月16日,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一十五条以及《国家铁路局铁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二条第四项、附件第五类第89条较轻阶次之规定,对怀化雄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3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以及《国家铁路局铁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附件第五类第53条较轻阶次之规定,对怀化雄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处2.3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国家铁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