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各族群众的心田

政务   2024-07-31 22:32   青海  

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改的是体制机制,破的是利益藩篱,凝聚的是人民对公正的信心、对法治的信仰。
改革助力,守护社会公平正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公正司法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效,法治中国建设取得了一系列标志性成果。

司法责任制落实更加到位,完善员额遴选标准程序,实施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体制,科学合理配置司法资源,诉讼制度改革更加深入,有序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青海作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首批试点省份,坚持先行先试、探索实践,扎实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落实,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符合省情实际的司改“青海经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着力破解改革难题 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公平正义成为新时代人民司法的鲜亮底色。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在改革探索中,青海始终坚持立足省情、破解难题、探索创新的理念,结合青海实际开创性推进改革,着力推动体制机制创新,破解个性难题,在员额制改革、职业保障制度落实、人财物省级统管等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和突破性成效,走在了全国前列。
“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我有幸成为一名员额法官,肩上的责任更重了,虽然办案任务日益繁重,但看着老百姓满意的笑脸,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法官的职业荣誉感其实就是来自人民满意、群众安心。”如今,谈及这一历程,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一级法官金雯无不感慨。
这正是我省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个缩影。员额如何确定、如何配置、如何管理是推进员额制改革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青海把中央确定的政法专项编制数不超过39%作为红线,科学设定员额比例,坚持向基层、向案多地区倾斜,在实行员额统一管理、统筹调配使用的基础上,制定实施员额配置管理办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促进实现“人随案流”的动态平衡,85%的人力资源投向办案一线,司法队伍的梯次结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明显改善,进入员额的法官、检察官办案主动性、责任心明显增强,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高。
完善司法责任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必须牵住的牛鼻子。青海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合理配置办案权责,明确法官检察官、合议庭等司法人员和司法办案组织职责,制定完善审委会、检委会议事规则及专业法官会议和主任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优化司法办案程序,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办案制度,推进完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法院院庭长及检察院正副检察长直接办理机制,并建立领导干部办案定期通报、公示监督等机制,有效防止了挂名办案、仅办简单案等行为。
“独立办案、终身负责”让法官检察官身上的担子更重了,权责利相适才能给予员额制法官检察官更有力的保障。建立一线办案优秀法官、检察官职务晋升通道和与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率先在全国实现职业保障政策全覆盖,解决了法官、检察官职务晋升难题和薪酬待遇问题。

2016年1月1日起,青海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已由省以下分级管理上收至省级统一管理,实行以“省委编办管理为主,省法院、省检察院协同管理”的新机制。

聚焦生态文明发展 探索建立环境资源审判检察工作体系

“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对生态环境的有力守护,凸显了青海在司法改革的公益诉讼工作中不断深化与有关行政机关的协作,探索形成公益诉讼检察“青海模式”。
2月19日,青海省三江源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3起破坏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红景天资源刑事案件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提起公诉,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对造成草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损害进行生态赔偿,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这是青海省三江源地区人民检察院聚焦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履行法定职责,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的又一典型案例。
改革绝不是生搬硬套,必须因地制宜。立足省情定位,青海主动探索环境资源审判检察体系,联合制定环境资源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及归口办理办法,全面实现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办理模式,有效节约司法资源,统一案件裁判尺度。
青海审判机关不断完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多元共建协同机制,构建“案件审理+司法宣传+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司法保护体系,加强“补植复绿”“以劳代偿”“法治宣传”“异地修复”等司法裁判实践示范地建设;2023年,正式建立“青海省生态环境审判咨询专家库”,聘请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领域的20名专家作为专家库成员,帮助解决环境资源审判中的技术难题,有效提升环境资源案件的审判质效。

2022年以来,青海检察机关针对发生在三江源、青海湖、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等具有跨流域、跨地域、跨领域的“三跨”特征的生态环境问题,积极创新与生态文明高地定位相适应、生态保护优先理念相契合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跨区域公益检察保护机制,在三江源地区(“一片”)、环青海湖地区(“一圈”)、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一线”)三个区域,试点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探索以“属地检察+巡回检察+专项治理”解决河湖跨流域、地域跨区划、管理跨部门的“三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的新路子,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

践行司法为民 用法治守护人民美好生活

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改革,是时代发展进步的永恒旋律;规范,是司法权力运行的行为标尺。
改革中,青海省全面深化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加强统筹谋划和协调推进,努力探索创新,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各项工作。法检两院积极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加大案件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实时监管、全程留痕、有效监督、相互制约的司法监督机制逐步形成。公安机关警力下沉,建立健全社区警务机制,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司法行政部门加快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今年7月,全省首家刑事速裁法庭开庭审理32起案件,按照正常司法程序,过去此类轻微刑事案件,从侦查到判决最快要4个多月,有了刑事速裁法庭,全流程不超过1个月,构建了公安快破、检察院快诉、法院快判的速裁体系,有效节省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达到“快”的目标,收到“优”的效果,是司法公正与效率更高水平的有机融合。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以来,青海公检法业务协同机制不断优化,在满足基本办案管理服务功能的基础上,紧盯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的关键环节,不断延伸支撑服务保障触角,探索推进形成公检法互相制约、相互配合、分工合作的良性办案协同机制,切实增强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整合资源,实战引领作用。
“根据你们双方叙述的情况,你们结婚已经快七年了,仅是因为最近的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希望你们多为对方考虑,冷静思考。” 7月上旬,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调解正在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专区的调解室内进行。
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全国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单位,互助县法院创新推出了财产诚信申报机制、心理疏导机制、回访制度等,联合相关单位成立互助县家事案件调解委员会,建立了“五级两员”的多元调解平台,探索出了一条适合青海农村地区家事审判工作的新路子。
同时,青海扎实开展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45个县级中心已成立由政法、信访部门等为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2022年以来,全省县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共调处矛盾纠纷8659件,成功8528件,成功率98.5%。扎实推进“五中心”整合工作,着力打造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使群众解决纠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为更好地建设平安青海夯实根基。
改革开放已走过千山万水,未来仍需跋山涉水。全省上下将脚踏实地、锐意革新,勇往直前,汇聚起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法治力量,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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