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的构建中,民事证据制度作为司法公正的基石,其每一次变革都牵动着法律人的心弦。2024年无锡市名优律师人才培养对象秋季培训班邀请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蔡虹老师为大家带来了关于《民事证据规定》(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订)》,下同)的深入解读。蔡虹教授通过本次授课,与大家共同探讨了民事证据制度的最新发展。
一、核心理念的重塑
蔡虹老师首先强调了《民事证据规定》在核心理念上的重塑。她指出,《民事证据规定》不仅坚持了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重的原则,还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诸多创新,以更好地适应现代司法实践的需求。具体而言,《民事证据规定》加强了当事人主义的校正,增强了法官对诉讼程序的控制权,并强化了自由心证原则。这些变化不仅体现了立法者对司法公正的执着追求,也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更加明确和具体的指导。
二、制度创新的亮点
1. 完善“书证提出命令”制度
《民事证据规定》在证据收集方面的一大亮点是完善了“书证提出命令”制度。这一制度扩展了当事人收集证据的途径,为当事人获取关键证据提供了有力保障。蔡虹老师指出,这一变化有助于解决实践中“取证难”的问题,提高诉讼效率,促进司法公正。
2. 修改和完善自认规则
自认规则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制度之一。《民事证据规定》在平衡当事人处分权行使和人民法院发现真实的需要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蔡虹老师详细解读了新规定对自认规则的修改和完善,包括自认的程序阶段、拟制自认、自认的主体、排除自认事项以及撤销自认的适用情形等。这些变化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裁判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 推动诚实信用原则的落实
《民事证据规定》还完善了当事人、证人具结和鉴定人承诺制度以及虚假陈述和虚假鉴定的制裁措施。蔡虹老师强调,这些制度设计有助于维护诉讼秩序,促进当事人诚信诉讼,保障司法公正。她指出,诚实信用原则是民事诉讼中的基本原则之一,其落实程度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的实现。
4. 补充和完善电子数据规定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数据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日益凸显。《民事证据规定》明确了电子数据的范围及其审查判断规则,为司法实践中电子数据的运用提供了有力支持。蔡虹老师指出,这一变化体现了立法者对现代科技发展的敏锐洞察和积极应对,有助于推动司法实践的现代化和智能化。
三、删除部分的深层考量
蔡虹老师还就《民事证据规定》中删除部分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她指出,删除举证责任部分、新证据、调查取证、证明力条款以及优势证据等规定并非随意之举,而是基于对现有法律体系的全面考量和司法实践的深刻反思。这些变化旨在避免重复规定、提高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和准确性、强化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以及追求案件的客观真实和实体公正。
四、结语
通过蔡虹老师的精彩讲授,我们深刻感受到了《民事证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性和复杂性。这部法规不仅是一部法律条文汇编,更是一部指导司法实践、维护当事人权益的行动指南。它的每一次变革都凝聚着立法者的智慧和心血,也反映着司法实践的需求和变化。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有理由相信,《民事证据规定》将继续发挥其重要作用。同时,我们也期待更多的学者和实务工作者能够关注并研究这部法规及其相关问题,共同推动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供稿:2024年无锡市名优律师人才培养对象秋季培训班八组 李小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