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蔬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酒类,方便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1类食品9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
通告如下:
一、安庆市宜秀区豪渝火锅店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安庆市开发区仙游干果干货经营部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安庆市鲜都汇超市有限公司绿地小区分店销售的大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和防腐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的残留。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可能是由于生产过程中使用过量。二氧化硫溶于水生成亚硫酸,亚硫酸对胃肠道有刺激作用;还会破坏食品中维生素B1;影响人体对钙的吸收。
酸价
酸价是脂肪中游离脂肪酸含量的标志,也是衡量脂肪质量的重要标志。对于含油脂食品,酸价可作为衡量其是否酸败的指标之一。酸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所用的油脂因保存不当或存放过久导致产品中的油脂发生氧化;也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对操作工艺控制不严,促使其含有的油脂加速氧化变质。
噻虫胺
噻虫胺是一种有机化合物,是新烟碱类中的一种杀虫剂,是一类高效安全、高选择性的新型杀虫剂。该药具有高效广谱、毒性较低等优点。蔬菜等农产品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可能为种植者未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用量使用,或者使用后未严格落实农药使用后安全间隔期有关规定而导致。
| 来源: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责编:姚琴 审核:吴程程 终审: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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