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
根据《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之规定,我局立案侦查的“郭某被诈骗案”,受害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号6221***********5758,受害人被骗资金已冻结,符合按比例返还条件。被冻结涉案账户名为潘秀财,中国农业银行账户号6228483506707200674,被冻结涉案资金11064.81元,决定返还受害人郭某11000.01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09日至2024年12月09日。公示期间,其他受害人如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河北省唐山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提出,逾期将视为无异议,上述资金予以返还受害人。
联系人:李超群0315-3323110
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刑侦大队
唐山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二0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古冶区
来源:古冶公安、唐山高新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