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学院全体学生:
分院积极践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理念,围绕商科的人才培养目标,为全体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教学服务。2023-2024学年按照分院的学风建设方案,从各个年级各个专业,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提升学生的学习投入度。为在全院树立典型,发挥优秀学生及班集体的导向示范作用,展示工商管理分院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鼓励和引导学生个人及班集体自我审视、自我完善,发挥其在校园文化生活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学生手册《西安欧亚学院学生表彰奖励管理规定》和分院学生事务工作的安排,分院决定对2023-2024学年在个人学习成长、班级团队协作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及班集体给予表彰。评选相关事宜如下:
1.评选时间
2024年10月25日至11月15日
2.参评范围
(一)工商管理学院所有在校学生(不含24级新生)
(二)工商管理学院所有班集体(不含24级新生)
3.奖项设置
本次评定工作按照《西安欧亚学院学生表彰奖励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执行,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具体参评标准及办法如下:
(一)优秀个人类
1.校级学习标兵
名额标准及申报对象:每个专业每个年级仅评选1人。
参评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遵守大学生行为规范。
2、道德品质优良,能够遵守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3、热心助人,积极为集体做贡献,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公信度,在学风建设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民主评议优良。
4、在2023-2024学年中,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专业排名位于前三,且必修课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5、在学术论文、学科竞赛或实习实践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或发表过相关研究成果者优先。
2.分院学习标兵
名额标准:占分院学生总数的2.5%,共58人,各个年级具体名额如下:
2021级,名额总数:20人
2022级,名额总数:20人
2023级,名额总数:18人
参评标准:
1、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学校学生守则和规章制度。
2、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成绩优秀,在学习方面是同学们的楷模,无迟到、早退、旷课现象,在同年级同专业的平均成绩排名占比前5%,(在本专业同年级学风建设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可适当放宽至成绩10%)且必修课考试无不及格课程。
3、积极参与专业相关的各类学术活动、竞赛等,并取得优异成绩。
3.分院优秀学生干部
占分院学生干部总数的5%,共20人。(包含班级学生干部和社团学生干部)
参评标准:
1、分院班级干部: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恪尽职责,工作业绩突出,由所在班级辅导员推荐;
2、分院社团干部: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具备较强的助人意识和奉献精神,任职一年以上,年度内无违纪现象,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由社团推荐,社团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3、学习成绩优良,成绩排名在30%以内,无迟到、早退、旷课现象,一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
4、能够带领班级、社团围绕分院学风建设工作、学生成长与服务方面有突出成绩及贡献的个人。
4.分院实习实践优秀学生
占分院当年实习实践学生总数的10%,共57人。
参评标准:
1、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学校学生实习守则和规章制度,并且遵守实习企业的员工规范制度,实习期间无旷工现象。
2、学习态度认真,勤奋好学,将专业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认真钻研业务。
3、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积极发挥协作和组织作用,受到实习小组、指导老师和实习单位的好评。
4、参与分院集中实习的学生优先考虑。
5、按照要求完成实习日志、提交实习相关材料。
6、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无迟到、早退、旷课现象,且必修课考试无不及格课程。
备注说明:申请实习实践优秀学生,资料由各个专业审核,资料提交给专业实习指导老师。实习指导老师也可根据学生实习的具体情况直接推荐。
5.分院创新创业优秀学生
占分院当年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学生总数的10%,共50人。
参评标准:
1、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学校学生守则和规章制度。
2、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无迟到、早退、旷课现象,且必修课考试无不及格课程。
3、一学年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相应名次,或一学年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果,或一学年开展创新创业项目取得一定的成果。
4、其他要求:在2023年9月—2024年9月期间获得参评标准3中所述奖励和成果的可以参加评选。
(二)优秀团队类(优秀班集体)
占分院当年班级总数的10%,共7个班级
参评标准:
1、具有团结、勤奋、互助、健康、向上的良好班风,班级平均到课率高、四级通过率高,学籍预警低等。
2、班委组织完善,班级制度健全,班委干部工作能力强,能齐心协力为同学服务,积极开展学院各项工作,在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班级学生刻苦努力,互相帮助,上课期间课堂纪律好;迟到、早退、旷课、请假人数少。
4、班级能够自主开展各项健康有益的班级文化活动,加强班级凝聚力。参加分院的班级学风比拼活动的优先考虑。
5、班级学生考风考纪优良,无考试作弊现象。
6、需要提交申报优秀班集体的材料。
4.评选程序
优秀个人及优秀班集体评选程序包括申请推荐、审核、公示和表彰4个环节。
(一)校级学习标兵申请
1、校级标兵申报(10月25日-10月30日)
校级标兵个人申请书 (手写)
《西安欧亚学院“校级学习标兵”申报表》(等待评选结果公示后入选同学填写)
《西安欧亚学院“校级学习标兵”申报汇总表》(电子汇总表)
相关证明材料,其中,证明材料包括相关奖项、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2、分院审核(11月1日-11月5日)
校级学习标兵班级民主评议不少于班级人数的30%的范围进行,班级评议结果提交分院评审委员会。由委员会审核推荐申报材料和参评资格,确定候选名单。(评审委员会按照分院学务委员会执行)。
3、分院公示(11月5日-11月8日)
校级标兵评选按照学校要求进度进行资料提交及公示。分院奖项的评选结果,由学生事务中心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
(二)院级个人及团队申请
1、个人及团队申报(10月25日-10月30日)
(1)个人申报
须准备个人申请书一份(手写)
《优秀个人申请汇总表》(电子汇总表)
相关证明材料,其中,证明材料包括相关奖项、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2)班级申报(10月25日-11月1日)
各参选班级须提交参选申请,其中应包括《工商管理学院优秀班级申请审批表》(见附件)、《工商管理学院优秀班级申请汇总表》以及证明材料。
1)本次提交分院级优秀班集体的,12月份直接进行校级优秀班级推荐,校级申请需进行现场答辩,准备PPT或相关视频文件,能集中反映班级特色或活动开展情况,突出班级亮点。
2)参选校级优秀班集体须参加现场答辩。
2、分院审核(11月1日-11月10日)
1)优秀个人、优秀班集体分年级进行民主评议审核材料;
2)民主评议结果提交分院评审委员会。由委员会审核推荐申报材料和参评资格,确定候选名单。
3) 分院公示(11月10日以后)
校级标兵评选按照学校要求进度进行资料提交及公示。
(三)表彰奖励 (12月)
为获奖个人及获奖班级颁发证书,根据学校学术奖学金奖励标准进行奖励。具体项目金额如下:
校级学习标兵,奖励金额2000元
院级学习标兵,奖励金额1000元
优秀学生干部,奖励金额500元
实习实践优秀学生,奖励金额200元
创新创业优秀学生,奖励金额200元
院级优秀班集体,奖励金额1000元
校级优秀班集体,依据当年校级团队评优标准
5.相关说明
(一)请各班级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优秀个人及优秀班级推荐工作;申报个人仅限申请一个奖项。特别说明,申请“校级优秀学生标兵”的学生不可再参评“分院级优秀学生标兵”。
(二)申请个人及班级按照申报要求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将所需材料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提交。
(三)毕业班学生申请“实习实践优秀学生”荣誉称号的,将个人材料提交给实习负责老师。
备注说明:每位同学只申报一项奖项,如个人评选中学生条件符合上一等级评审条件的分院评审委员会可进行适当调整。
集中收取材料时间:
2024年10月30日 下午14:00-17:00
收取地点:北A大厅
收取联系人:
CHRISTMAS
供稿 | 工商学生事务中心
编辑 | 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