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对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陈祖毅到场监考。参加此次考试的为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拟任职人员。
▲考试现场
本次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采取“集中、限时、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涉及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理论知识,主要侧重对拟任命人员综合素质的检验,重点考察拟任命人员运用法律知识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参加考试的拟任命人员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答题细致认真,展现了严谨的态度和务实的作风。
对拟任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县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治观念和公仆意识的重要举措,也是县人大常委会行使人事任免权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考试,进一步增强任职干部接受人大监督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为推进法治澧县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编辑:刘俊闽
一审:匡宇晗
二审:熊 蒙
三审:张新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