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澧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明春带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第四组前往金罗镇、火连坡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两规定”执法检查。
▲检查现场
余明春一行先后前往金罗镇的象道物流、集镇污水处理站、兴德膏矿和火连坡镇的城发新型材料、奇宇农业、大公石膏矿业等地,通过现场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各企业关于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两规定”贯彻实施情况,并对各企业废气治理、扬尘治理等方面进行了实地检查。
▲检查现场
余明春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问题为导向,及时发现问题,系统性解决问题,持续跟踪督办。要严明纪律,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积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编辑:刘俊闽
一审:匡宇晗
二审:王深丞
三审:张新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