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炸街”炫技玩“漂移”?警方:安排!

政务   2025-01-04 12:25   江西  
近日
定南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
有人在“定南之窗”驾驶轿车
正在大马路上玩“漂移”
刺耳的噪音
严重影响到了周边居民的休息
正在街面巡逻的城市快警接到指令后
迅速赶到现场
当场查获正在街道上
转圈“漂移”、原地“烧胎”
炫着酷技的“飙车党”郭某、徐某

据两人交代
其当时为了炫技耍帅寻求刺激
一时兴起就驾驶租来的轿车
在公共道路上烧胎打圈玩起了“漂移”
二人的“炸街”行为
不仅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产生的噪音还严重影响
附近居民休息和生活
快警队员对其进行了
交通安全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目前
违法人员郭某、徐某及涉事车辆

已被依法移交至交警部门处置

无独有偶
2025年1月1日22时55分
城市快警在巡逻期间
发现九龙商业街附近
有一“鬼火”少年正在疾驰“炸街
所到之处
巨大声响刺破夜空
沿途居民不堪其扰
快警队员立即上前拦截



经现场查问
李某、张某二人
为追求刺激私自改装摩托车
并相约在路上“狂飙”炫车技
快警队员对二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
并收缴、扣押其非法改装车辆
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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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县公安局

版式:黄宇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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