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秦安:李某某驾车逆向行驶,和王某某车辆相碰撞

时事   2024-12-02 20:31   甘肃  

新驾驶人

开车上路行驶

最怕遇到那些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司机

比如那些图省事逆行的

本来大家各行其道

他这一逆行

危险指数蹭蹭上升

逆行⇔藐视生命

2024年09月25日07时许,李某某驾驶浙J3***D号小型普通客车沿秦安县王兴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10公里200米处时,逆向行驶,与相向王某某驾驶的甘ET***8号小型轿车(乘坐:马某某)相碰撞,致王某某、马某某、李某某受伤,二车不同程度损坏,形成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李某某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之规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王某某、某某均无责任。

秦安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逆向行驶是道路交通中比较严重的一种违法行为,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则会引发交通事故,甚至会造成车毁人亡的严重后果。逆向行驶危害大,驾车不能“任我行”!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远离逆行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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