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拘留公告
为保障胜诉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六)项、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二百五十二条之规定,麦积法院决定对有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或拒不申报、虚假申报财产等行为的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现决定公布第六批司法拘留人员名单:
1
执行标的:376333.79元
被拘留人:陈开林
执行标的:729491.2元
被拘留人:张家玮
执行标的:134636元
4
被拘留人:徐兴佳
执行标的:75000元
被拘留人:夏建明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来源: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