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人民检察院开展2024年中秋国庆双节节前警示教育活动

政务   2024-09-13 20:15   云南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2024年9月13日,建水县人民检察院开展2024年中秋国庆双节节前警示教育活动,40余名检察人员(含书记员)参加活动。

在通报近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基础上,警示教育活动提出四点要求:

01

强化纪律意识,筑牢廉洁防线

要紧绷纪律之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坚决反对“四风”,不得违规收受月饼、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不得接受可能影响秉公执法的宴请或旅游及其他娱乐活动,不得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聚众赌博、非法集会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际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02

严格遵纪守法,加强自我管理

要严格遵纪守法,加强自我约束与自律;严禁在网络上发布、转发未经核实的新闻信息;应当自觉抵制组织、参加任何违法违纪的社交活动;节日期间带头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严厉杜绝酒后驾车、酗酒滋事等行为,积极参与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03

严守保密制度,确保信息安全

要深刻认识到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和检察工作保密制度,不泄露国家秘密、检察工作秘密及案件敏感信息;妥善保管涉密文件、资料、存储介质及工作设备,确保不遗失、不泄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外带资料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对于外界询问办案内容等敏感事项,务必如实记录在案,并于节日后如实做好相关重大事项的上报工作。

04

落实值班纪律,确保履职尽责

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按时到岗,不得擅离值守、迟到早退,不从事与值班无关的活动并做好值班记录;增强安全意识,做好重要场所的安全检查和防火防盗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迅速反应,按照既定程序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与影响。


图 | 办公室

文 | 政治部

一审、编辑 | 李桂琼

二审 | 杜   婉

三审 | 舒学双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

建检微信2024第139期

微信号建水县人民检察院
新浪微博|@建水县检察院

今日头条建水县人民检察院

正义建水
发布检察动态,主动搭建检察机关与网民直接沟通交流的平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