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活动不要“任性”!真的很危险

政务   2024-11-16 16:29   广东  


近年来

“驴友”违规登山遇险

时常发生

一些“驴友”仍不吸取教训

不以为然,“说走就走”

一些景区通过公告或提示等方式

难以对其形成有效约束

近期,这2起案例

敲响警钟!


案例一

河南省某法院日前审理了张某家属诉自助游组织者李某民事赔偿一案。

李某系某户外活动的组织者,在网上发布“周日徒步登山野炊戏水一日游”的信息。张某看到信息后,向李某交纳了60元的费用,但在户外登山活动中,不幸意外坠落死亡。张某家属诉诸公堂后,法院判令被告李某承担15%的赔偿责任
李某组织户外活动,长期在网上“组群”,并收取一定费用,虽无旅行社之“名”,却有旅行社之“实”,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
没有利益驱使,面对危险,怎会趋之若鹜?作为自助游的组织者,要看清活动的风险,履行应尽的义务,当好保驾护航的“安全员”。同样作为网络上“网红打卡点的制造者、推荐者,也不能只顾流量,忽视危险。赚钱,别罔顾参与者的性命。别无视危险,把“刺激、冒险当赚钱的噱头。
案例二

5名“驴友”在江西省奉新县百丈山徒步登山探险,擅自前往未经开发的山区失联被困。经过18个小时,数百人的地毯式搜救,被困人员获救。

江西省对此次违规探险造成公共资源浪费行为进行追责,5名“驴友”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2万元救援费用转入江西奉新县财政账户。


如何让违规冒险者警醒,这件事向社会传递明确信号:何“说走就走”的探险都应在规则框架下进行,未经许可擅自进入未开放未开发区域,必须为自己的任性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安全提示

“野生景点”属于未开发景区,一旦发生自然灾害,短时间内无法做到人员疏散和撤离,极易造成伤亡事故。

登山的危险性容易被人忽视,很多人在没有任何专业知识和经验的情况下盲目出行,导致事故发生。

登山前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提前规划安全路线、了解山区路况和天气切勿在恶劣天气登山,切勿到未经开发的野外区域特别是封闭管理区域游玩!还要防范山体滑坡、山洪、泥石流、落石等安全风险。

源:中国应急管理

责任编辑:冯莎莎



恩平发布
恩平,“中国航空之父”冯如故里,是中国著名侨乡、中国避寒宜居地、中国温泉之乡、中国天然氧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中国麦克风行业产业基地、中国麦克风出口基地、中国演艺装备产业基地、中国纳米碳酸钙产业基地,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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