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浚县民政局发布消息
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新标准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详情↓
为进一步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不断提高儿童福利保障和服务水平,根据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豫民文〔2024〕251号)文件,我县提高了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新标准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一、调整标准
自2025年1月1日起,全县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高至1174元/人/月,集中养育孤儿提高至1567元/人/月,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参照孤儿标准同步予以提高。
二、保障对象
孤儿:具有浚县户籍,失去父母(父母双亡或失踪)的未成年人。
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具有浚县户籍,携带艾滋病病毒或患有艾滋病的未成年人。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具有浚县户籍,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未成年人;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未成年人。
下一步,浚县民政局也将以此次提标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群体的关爱帮扶工作,及时掌握儿童动态信息,开展精准对象认定,继续落实兜底保障责任,加强心理健康关爱服务,为孩子们的成长之路保驾护航,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爱的阳光下茁壮成长。
回复缴费,即可查询2024年鹤壁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缴费详情
回复人才,即可查看鹤壁人才政策大礼包
回复招聘,即可查看鹤壁近期招聘信息
回复天气,即可查看鹤壁一周天气变化
回复问政,即可反映您生活中遇到的衣、食、住、行等疑难问题
回复政务服务,即可查询鹤壁市及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咨询电话
回复门票,即可预约鹤壁市科技馆参观门票
回复供暖,即可查看2024鹤壁主城区供暖缴费有关事宜
商业合作:18839275358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180010
最近微信改版